住宅噪音管制條例2024必看介紹!(小編貼心推薦)

在根據本部進行的上訴聆訊中,上訴委員會所面對的每項問題,除法律問題須由主席決定外,其餘均須以出席聆訊上訴的委員的過半數意見為依歸;在投票決定出現票數均等的情況時,主席有權投決定票。 在根據本部提出的上訴中,任何人不得質疑根據第9或10條發出的技術備忘錄的內容。 上訴委員會根據第款行使權力時,其權力與賦給原訟法庭者相同。 (由1998年第25號第2條修訂)出席上訴委員會聆訊的證人,有權享有如在原訟法庭中出席民事程序聆訊的證人所享有的同樣豁免及特權。 (由1998年第25號第2條修訂)任何根據第款判給的金額,可作為民事債項追討,而任何應由監督就該項判給而支付的款額,須由政府一般收入支付。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任何慣例或程序的形式或事宜,如本條例未有訂定,主席可予決定。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使用中機動車輛、民用航空器噪音管制項目、程序、限制、檢驗人員之資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定之。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過去3年,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接獲有關鐵路列車行駛時發出噪音的投訴數字從2009年至2011年分別為25宗、30宗及28宗。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第400章 《噪音管制條例》 第39條 通知書的送達 (版本日期: 1997年6月30日)

(具追溯力的適應化修訂——見1998年第25號第2條) 上訴委員會須由主席及主席自第20條所提述的小組中委任某一數目的人組成,這些人是主席在不抵觸第款的規定下,為聆訊根據本部提出的上訴而委任的。 規劃環境地政司可不時發出技術備忘錄,就以下事項列明準則、程序、指引、標準及限度 ——量度及評估除住用處所、公眾地方或建築地盤以外地方發出的噪音;發出與此等噪音有關的消減噪音通知書;決定消減噪音通知書的規定是否被遵守。 監督在進行任何量度或評估以決定是否應根據第13條送達消減噪音通知書時,須以根據第款不時發出的技術備忘錄為指引。

  • 你可在此知悉環保署採取的建築噪音管理措施、建築噪音許可證及噪音標籤的作用,以及環保署鼓勵業界遵守的良好管理業務守則。
  • 裝修工程可改善居住環境,但同時這類工程亦會產生污染和廢物問題。
  • 凡為發出噪音事宜而根據本條例發出的通知書,如須由監督或可由監督發予官方的,必須發予監督認為應對該噪音事件負責的政府部門主要人員,倘若未能決定該由那一部門負責,則發予布政司指定的公職人員。
  • 如遇到渠管滲漏或沙井淤塞引致溢流,則食環署會以公共衛生的原則而要求大廈業主改善。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 第13條適用於地下鐵路公司及九廣鐵路公司,但必須以實際可行和以符合該兩公司履行法律所賦予的職能或行使法律所委予的權力或職責為限。

不依第十三條規定檢驗,或經檢驗不符合管制標準者,處機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警察機關依第六條規定進行查察時,知悉有違反第九條第一項所定情事者,應即通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前項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應具備之條件、設施、檢驗測定人員資格限制、許可證之申請、審查程序、核(換)發、撤銷或廢止許可證、停業、復業、查核、評鑑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業主與租客

上訴委員會根據第款行使權力時,其權力與賦 給高等法院者相同。 出席上訴委員會聆訊的證人,有權享有如在高等法院中出席民事程序聆訊的證人所享有的同樣豁免及特權。 任何根據第款判給的金額,可作為民事債項追討,而任何應由監督就該項判給而支付的款額,須由政府一般收入支付。 (由1996年第61號第4條增補)第4、5、6、7、13、13A、14、15、16或17條,對於准許控訴官方,或向官方施加任何刑事責任,或向為官方服務而在執行職責時促使或准許發出噪音的公職人員施加任何刑事責任,並無效力。 (由1996年第61號第4條修訂;由1997年第362號法律公告修訂)凡為發出噪音事宜而根據本條例發出的通知書,如須由官方或代表官方的人,或可由官方或代表官方的人發出或作出的,均可由任何公職人員代表官方發出或作出。 凡為發出噪音事宜而根據本條例發出的通知書,如須由監督或可由監督發予官方的,必須發予監督認為應對該噪音事件負責的政府部門主要人員,倘若未能決定該由那一部門負責,則發予政務司司長指定的公職人員。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換言之,即使鄰居在日間開派對,而有關噪音對你造成影響,其實都已經足以作出起訴。 若有關的裝修屬需要使用機動設備的大型裝修,根據噪音管制條例第6條,承建商必須獲發建築噪音許可證。 承建商需根據該許可證的條件進行裝修,亦不可在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7時 或 在公眾假期的任何時間進行有關裝修。 如你受到噪音滋擾,應在盡可能的情況下,向大廈管理處尋求協助,他們可與所涉人士洽談,務求迅速直接解決問題。 不過,如問題未得以解決,則可即時聯絡當區警署,以便即時協助及採取執法行動。 由住用處所及一般公眾地方所發出的噪音,主要由警方進行執法。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住宅噪音投訴:民事途徑

樓上樓下裝修、寵物吠叫,作為鄰居除了啞忍可以如何處理? 其實住宅噪音受《噪音管制條例》管制,明確列出相關的指引,違者更可遭檢控。 根據本條例由監督送達任何人的通知書,可按以下辦法送達 ——將通知書文本一份面交送達該人,或以掛號郵遞方式寄往最後所知該人的工作或居住地址;或如是送達任何處所或地方的業主、租戶、佔用人或掌管人的,則將通知書文本一份張貼於該處所或地方的顯眼位置。 警方是負責鄰里噪音、防盜警鐘和建築噪音投訴的執法部門。 環境保護署轄下的4個區域辦事處則處理工商業樓宇及建築地盤噪音的投訴。 住戶在住用處所進行不同活動時應為鄰居及他人設想,注意以下事項:將電視或音響裝置的聲浪收細;在室內進行任何嘈吵活動時把門窗關上;在晚上和公眾假期時應加偣小心,如避免物件撞擊地板,以免滋擾他人。

但音源發出之聲音變動不大時,例如馬達聲等,可使用慢(Slow)特性。 其有明顯圍牆等實體分隔時,以之為界;無實體分隔時,以其財產範圍或公眾不常接近之範圍為界。 各類噪音管制區之公告,應以文字或圖例表示,以圖例表示者,其顏色標示第一類為淺藍色系,第二類為淺綠色系,第三類為淺黃色系,第四類為淺紅色系,並應於邊界加註文字說明。 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及其他有特別需要安寧之場所,得將該場所之周界外五十公尺範圍內,劃為各該類噪音管制區之特定噪音管制區。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第400章 《噪音管制條例》 第31條 提出告發的期限等 (版本日期: 1997年6月30日)

我們收放自如星期六的運輸服務與平日一直樣都是10am-10pm, 絕對方便繁忙的上班族. 如裝修期間需要短租或長租地方放置家居產品,可進入瀏覽 StorageHub 的收放自如服務。 根據《噪音管理條例》(第400章) 星期六被視為平日計算,因此只要在早上7時至晚上7時裝修就不會觸犯法例。 另外有可能每個屋苑大廈的準則有所不同,為安全起見建議向你的大廈管理員查詢再作確認。

  • 第一項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防制措施、防制區劃定原則、航空噪音日夜音量測定條件、申報資料、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曾經就有業主收到物業管理公司的律師信,表示其出租單位有人飼養情緒不受控制的狗隻,對鄰居造成滋擾,要求住戶停止在單位中飼養寵物,否則會採取法律行動。
  • 政府已立例規管建築、工商業活動、新登記車輛及飛機所發出的噪音。
  • 換言之,樓上樓下如果間歇性突然夜晚晚 10 點鑽牆,雖然擾人清夢,但未必即屬違法。
  • 近年,當局曾修訂《噪音管制條例》及相關的附屬規例,以提供更佳的保障。
  • 倘裁判官從經宣誓而作的告發認為有理由相信 ——住用處所內曾經發生或正在發生違犯本條例的罪行;或住用處所內有任何物件足以證明或相當可能證明該處曾經發生或正在發生違犯本條例的罪行,裁判官可發出手令,授權獲授權人員進入及搜查該處所。

規定安裝在樓宇內的防盜警鐘,不得響鬧超過15分鐘;及 除非車輛確實受到干擾,否則所有車輛防盜警報器一律不得響鬧,而觸發後的響鬧時間亦不得超過5分鐘。 如果鄰居有飼養寵物,而寵物經常不受控地不斷吠叫,的確對生活造成極大困擾。 不少人以為寵物只有在夜間吠叫才可以作出投訴,其實不然。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第400章 《噪音管制條例》 第20條 上訴委員會 (版本日期: 1997年6月30日)

(由1996年第12號第2條增補)為施行第7條而根據第款訂立的規例,須得立法局批准。 (由1994年第2號第6條代替)除非是關於為了第款所述目的的建築噪音許可證,否則不得根據本條提出上訴。 任何人如欲根據本條提出上訴,須於載有監督的關於上訴決定的通知書根據第8條送達後21日內,按訂明格式及方式提交上訴通知書。

警方是負責鄰裏噪音、防盜警鐘和建築噪音投訴的執法部門。 或其他器具,包括唱機、錄音機、收音機或電視機;使用揚聲器、傳聲筒或其他擴音裝置或器具;進行任何遊戲或消遣活動;或經營生意或業務。 第5條又規定,任何人犯第5條所訂的罪行,可處罰款$10,000。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噪音如何檢舉?時間怎麼認定?不可不知的3大重點一次解析!

我想問一下,我家隔壁鄰居三天兩頭就唱歌,常常從早上7、8點或8、9點就被吵醒,聲音特別大聲,越叫越多人,然後他們唱到晚上8、9點才結束,還知道不能超過晚上10,但是因為他們躦法律漏洞,讓我不知道怎麼舉發他們。 時段又分成日間、晚間及夜間,超過10點在第一、二區已經算是夜間,但在第三、四區除非超過11點,否則都還算晚間,三種時段會有不同音量限制,越晚越嚴格。 House730搵樓大本營是香港的搵樓平台/租屋網,齊集香港樓盤及樓市資訊,網羅業主及各大中小型地產代理的樓盤,助用戶找到心水香港樓盤,網上搵樓買樓更輕鬆。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因此,商場業主或管理公司最好與租戶在租約內訂明相方的責任,方便管理。 物業管理公司應在有關節日在屋苑內安排合適的地方及化寶設備,供居民使用。 任何住用處所的業主、租戶、佔用人或掌管人,於下午11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於公眾假日的任何時間,明知而准許或任由噪音由該住用處所發出,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X Wallet 裝修貸款優惠

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將任何腐肉、污垢、泥土、稻草、糞便,或其他髒物、廢料、發出惡臭或令人厭惡的物品拋擲或放置在任何公眾地方、政府財產(獲公職人員同意者除外)或私人財產(獲該私人財產的擁有人及佔用人的同意者除外)。 噪音滋擾屬刑事罪行,檢控權由警方和環保署所擁有,除非事發嚴重,一般而言,警方和環保署多數用協調、勸喻的方法,以達致減噪的目的。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如果你曾經受「大平賣、大平賣、十蚊三份、十蚊三份」的叫賣聲、廣場舞的音樂聲、街邊泊車的防盜誤鳴聲,亦即叫賣、集會、警報系統等噪音所滋擾,你可向警方作出噪音投訴。

住宅噪音管制條例

故此《噪音管制條例》第37條亦訂明,條例適用於港鐵公司,但必須以實際可行和符合該公司履行法律所賦予的職能或行使法律所委予的權力或職責為限。 為符合上述鐵路列車噪音的法定標準,視乎情況港鐵公司可能須要採取消減噪音措施,但《噪音管制條例》沒有規定鐵路與住宅相隔的距離或是指定鐵路的隔音屏障設計。 雖然噪音滋擾可構成刑事罪行,但由於訴訟期過程需時,一般會透過自行協商,或向管理處投訴。 若屢勸不改,則可考慮升級行動,包括向房屋署、業主立案法團或物業管理公司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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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會首先量度受調查的噪音,為顧及噪音的某種顯著特性(例如音調,脈衝及斷續特性),量度所得的噪音聲級或許需作修正。 詳細步驟可見於根據「噪音管制條例」而頒發的「管制非住用處所,非公眾地方或非建築地盤噪音技術備忘錄」。 法例禁止在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以及在公眾假期及星期日任何時間進行撞擊式打樁工程。 建築噪音許可證申請必須於施工前提交予環保署作評估及批核。 政府會繼續檢討,研究管制環境噪音的現有措施,是否足夠保護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