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舒緩程序5大著數2024!(震驚真相)

暫行受託人/受託人會接管破產人的資產,包括營商破產人的帳簿和會計記錄。 當破產人的資產已歸屬受託人,即使在破產人獲解除破產後,受託人仍有權繼續管理有關資產,並在任何時間為債權人的利益而將資產變現。 一般而言,買賣已歸屬受託人的財產,其價格均須根據買賣時有關財產的市值釐定,而財產市值是會不時變動。 至於破產人通常居住的處所,若是他/她的資產的一部分,視乎情況而定,破產人可能獲准繼續在那裏居住一段時間,以便他/她作出其他居所安排和與受託人討論如何把破產人的權益變現。

  • 因為DRP可根據債務人能力和按債權人的個別條件來製定還款方案,而且還款期和利息可以不同。
  • 不同DRP HK方案所建議的可能大同小異,但最終目標是一樣的。
  • DRP債務舒緩計劃與其他方案不同,因為可以獨立向個別債權人申請協商,不需所有債權人同意亦可減輕還款負擔。
  • 作為一個為欠債人解決債務問題的方案,IVA 債務重組並沒有明確的債權人數目限制。
  • 因此,債務舒緩是會影響你的信貸評級,所以大多數借貸或信用卡申請都不會批核。
  • 可是生意還是一點也沒有起色,甚至因為盲目的擴大發展,情況變得更加嚴峻。

有關自願安排 的進一步資料可以向破產管理署 或其他有經驗處理破產/ 清盤事宜的人士索取,例如會計師、律師等。 會計師代表申請人與個別的債權人直接商談還款方案,使欠債人避免破產而能在新的還款方法下,重過正常人之生活,及在指定之年期間還清債項。 債務舒緩程序 DRP可以說是簡單直接了當的債務舒緩方法,能夠避開法律程序及上庭的情況下,便能讓欠債人直接與債權人協商新的還款方案,包括年利率、每月還款金額、還款年期等。 在無須驚動法庭情況下,即可繞過破產危機,重拾人生主導權。 香港債務舒緩諮詢中心 HKDRPCETNER – 致力為欠債人士解決債務煩惱,幫助在不用破產及債養債下去重整債務,減輕債務利息7成,直接償還更多本金,讓生活重新出發。

債務舒緩程序: 債務舒緩程序 – 第一步:

過程並不會涉及到法庭程序,因此專業人士或從事敏感行業人士的雇主並不會被通知,更不會因此而喪失專業資格或工作。 申請者不但不需要付額外債務重組收費,而且本協會盡所能,為您組織完善計劃書,節省最多,慳得最多。 本協會所承諾的「不成功不收費」亦希望能為債務人打一支強心針,希望債務人知道,方法永遠都在,只要面對,沒有解決不了的難關。 但在取得禁制令前,閣下必須能夠提出實質理據就有關索償提出爭議 。 債務舒緩程序 呈請書應包括呈請人姓名、職銜(如有)及地址;有關公司名稱、註冊辦事處地址;該公司的股份 / 資本資料;及該公司成立的宗旨 (列於公司組織章程大綱)。 透過「清盤」之法律程序,將有限公司的所有資產變賣並套現以償付債務,最終將公司結束。

欠債人能根據新的DRP 協議每月定額定息還款,能夠清楚知道自己何時能夠擺脫債務。 不少我們的客戶在使用債務舒緩計劃後心理與經濟壓力均有所減少,重過新生。 進入最後DRP程序,債權人與債務人雙方簽署達成共識之DRP債務舒緩還款建議書,然後債務舒緩計劃隨即展開。 債務人將按DRP還款建議書上的還款規條,在指定期限內繳還債務。 作為資深的專業香港債務重組中心,我們一直以來為無數受到債務困擾的客戶,提供適切、貼心的免費債務分析。

債務舒緩程序: 資產紀錄

我們專注DRP程序的每一個細節,每一步都為你安排周到,DRP收費保持合理,務求減輕你在處理債務上的負擔。 銀行和財務公司或會拒絕接受欠債人提出的DRP債務舒緩方案,債務重組失敗的申請人可考慮申請結餘轉戶,先以較低息貸款償還高息欠款,避免欠款越滾越多。 債務舒緩程序 債務舒緩程序 債務舒緩程序要求債務人如實提供個人資料及債務狀況,切勿隱瞞,不少失敗案件都歸因於申請人並無誠實呈報其資產及收入。 另一方面,尋找經驗人士協助是提升申請債務舒緩被批機會的方法之一。 我們公司擁DRP經驗團隊,到各項流程瞭如指掌,能給予申請人專業意見,從而提高申請債務舒緩被批的機會。

債務舒緩程序

此計劃又稱作個人自願安排,是一項須要經法律程序的重整方案。 如選擇這個方案,欠債人士須尋找會計師擔任代名人向其借貸機構提出償還債項建議,再由律師向法庭提出申請。 當中須要召開債權人會議,符合總欠債額3分2或以上的債權人同意才可進行。 由於債務舒緩程序不牽涉代名人參與,亦不需經法庭聆訊、宣誓等繁瑣步驟,變相申請DRP過程較為快捷。

債務舒緩程序: 我們的債務重組計劃特色

如因與本刊物有關的合約、侵權或任何因由而引致任何損失或損毀,政府不會承認任何責任及法律責任。 政府有絕對酌情權在任何時間刪除、暫時中止或修改本刊物的所有資料而無須給予任何理由。 用戶須負責自行評估本刊物所包含或與之有關的所有資料,並獲勸諭在依靠這些資料前先核實資料的真確性或徵詢獨立意見。 步驟 2:債主會召開會議,商討及重訂還款方案,欠款人需要證明自己有穩定還款能力,以爭取降低利息支出及延長還款期。 俗語說「有借有還上等人」,對於生活及將來負責任的人,就會以DRP 去解決財困問題,以免破產,影響信譽。

債務舒緩程序

在簽 署借約時,放債人必須給予借款人一份已簽署的借約提要書及本摘要乙份。 該提要書須載明貸款詳情,包括還款條件,抵押形式及利 率。 凡不符合規定的借約,均不能執行,但如法庭認為不執行借約係不公平者,則屬例外。 在法例容許的情況下,本公司不保證此網頁所提供的資料沒有任何錯誤、遺漏、不正確,或因本網頁之運作中斷、缺陷或傳送之阻延、或系統失誤而招致任何人士損失或開支,本公司概不負責。

債務舒緩程序: 債務舒緩失敗後果嚴重?了解債務舒緩的程序提升申請成功率

這個協會和坊間的香港債務舒緩中心或顧問公司不同,是以本人問題的角度出發。 未找協會幫前諮詢過很多公司,但收費昂貴,就算成功了都幫助不大。 幸好最後得知這協會,解決了一直纏擾我的的財政問題。 申請DRP對當事人的職業並無限制,適合各行各業人士申請,而且DRP債務舒緩無需通報在職僱主,能保留私隱度,避免DRP計劃會影響個人聲譽。 債務舒緩的目的是給予沒有能力還款人士解決問題,但如果欠債數目太少便顯得不合理。

  • 由於DRP債務舒緩不牽涉法庭,因此欠債人無需支付聘請律師或會計師之費用,節省一系列費用,包括法庭堂費、代名人費、律師費、行政費等等。
  • 選定債務舒緩公司後,要詢問有關債務舒緩計劃的收費。
  • 概括而言,有限公司會透過「清盤」之法律程序將所有資產變賣套現以償付債務,並最終將公司結束。
  • 欠債人只需經過本所替其擬定一份說明欠債人之還款能力 / 還款額、利率、期數及還款方式之建議,之後,本公司會分別向個別之債權人獨立提交,並直接與其商討一個能符合雙方利益之協議。
  • 聲明中還會給予合理的建議,訂明申請人可承受的定額還款數目。
  • 債務舒緩計劃(DRP)既還款方案是向有關債權人進行獨立提交,不需要於庭上作出表決,可避免庭上有機會發生既骨牌效應,風險相對較低,成功率亦比較高。

就風險以及成功率來說,在債務舒緩計劃中,債務償還方案是針對個別債權人而逐一擬定並且提交,因此該DRP HK方案更加具體和具有針對性。 DRP有別於個人自願性安排需要在法庭上等候審理,並且進行投票表決才能通過,DRP債務舒緩只需要直接商議並且獲得通過即可實行,所以DRP程序相對來說風險更低成功率更高。 DRP HK一般被視為「簡化版」的個人自願性安排,如果透過申請債務舒緩來處理債務困難,DRP程序上只是需要向債權人直接交涉實際的最終債務償還方案。 如果獲得雙方的同意,便能夠根據新的DRP債務舒緩還款方案,以定息定額以及指定年期完成還款,解決債務問題。

債務舒緩程序: 債務舒緩 DRP 律師團隊:

當參與DRP的銀行和財務公司得悉債務人辦理債務舒緩後,一般會停止追數行動。 然而,並非所有銀行及財務公司都會接納債務人的債務舒緩還款建議書,這些機構仍然可以繼續追數行動。 債務舒緩程序不牽涉法庭聆訊、亦不需要委任代名人,因此對比其他債務舒緩方案,DRP步驟不算過分繁複。 而本中心熟悉DRP程序,能替債務人處理及跟進整個過程,無需操心。 完成草擬債務舒緩還款建議書後,本中心的DRP團隊會代表債務人向個別債權人遞交債務舒緩計劃還款建議書,並與債權人協商,務求就還款方案達成共識。

由於債務舒緩計劃無須過庭及必須得到75%債權人同意,由此可避免骨牌效應,增加成功率。 所以無論債權人(銀行、財務公司等)的數目多寡,也更易成功申請。 個案分析:以上個案如強行申請,只會導致債務舒緩失敗。 由於欠債人的總欠債額未達致月薪十倍以上,因此並不符合申請條件。 然後,雖然看似每月還款額佔收入比率不高,但長年累月只還最低還款額,利息不斷滾存,只會讓總欠債額不斷上升,欠債「一輩子也還不完」。

債務舒緩程序: 債務重組程序

我們對客戶的私隱十分關注,身為一間專業的債務重組公司,我們不會在未經你同意下隨意透露你的個人資料給他人。 擺脫欠債人生是讓人興奮的事情,我們明白對欠債人而言,債務重新整合計劃有如救命稻草一樣重要。 申請IVA方案需時約10個月,對於有債務困擾的人士,我們建議儘早尋求我們的協助,儘快解決債務問題。 在我們接觸的個案中,不少人都是多年累積下來的舊債,因長期不斷只償還最低還款額而致使欠債越積越多,甚至連繳交最低還款額都有困難。 在透過我們的協助下,申請IVA 債務重組後,不少欠債人都正在慢慢解決債務,同時過著正常的生活。 在處理債務問題時,較常見的可行方案分別為債務重組、結餘轉戶及破產3大類別,那一款才較適合你?

債務舒緩程序

在此期間,您可能會累積債權人收取的利息和費用,以及債務舒緩公司收取的費用。 如果資料不正確,告訴收數人你需要核實資料,並隨即聯絡你的貸款機構。 有時候,收數公司或唬稱您或您親友有責任代欠債人還款,要求您或您親友代為還款。 若您或您親友未曾簽署任何擔保文件,只作為諮詢人的角色,您或您親友並沒有任何代為還款的責任。 在申請後,債權人會收到重組有關債務申請通知書,一般情況下債權人都會體恤欠債人而暫時停止追債,待在債權人會議中通過新的債務償還建議書,才會繼續開始追討債務。 債務重組收費是需按照為你爭取減免所得的利息按比例收取,因此按照不同的債務重組個案收費的金額亦不一,但你能放心的是因費用是按比例收取,所以並不會為你構成更大的還款壓力。

債務舒緩程序: 申請債務舒緩需要提前預備什麼?

該計劃與以上兩項債務重組方案類似,並且比一般債務減免計劃更簡單。 在該計劃中,我們的專家將幫助您協商和製定最大債權人的還款計劃。 當你無法還清原有債務時,你能以此方案與你的債權人協商重新定制還款的協議,把你的欠債利息減低並提供更長的還款期數等以使你能正常還清款項。 債務重組又名IVA 是受《香港破產條例》下的其中一種欠債解決方案,當你處於破產的邊緣之際,可能是另一條出路。

債務舒緩程序只要欠債的銀行或財務機構都同意接受新的還款方案便可進行。 DRP因為不需經過法律程序,所以申請費用較個人自願安排低廉及申請時間亦較短。 因此,他們大多會選擇DRP,由於債務舒緩後果會較小,DRP影響亦不像其他方案廣。 不過在選擇債務舒緩或者任何方案前,應先諮詢本會成員,以專業角度分析你的情況。 債務舒緩計劃(DRP)既還款方案是向有關債權人進行獨立提交,不需要於庭上作出表決,可避免庭上有機會發生既骨牌效應,風險相對較低,成功率亦比較高。

債務舒緩程序: 優勢2: 債務舒緩程序簡單

高級人員在緊接清盤開始前 12 個月內或其後的任何時間,將公司以信貸取得而尚未付款的任何財產作產權處置。 除非在清盤令頒布前,已委任一名臨時清盤人,否則破產管理署署長便會擔任公司臨時清盤人。 清盤人會在清盤令日期起計三個月內召開並主持第一次債權人及分擔人會議,讓合資格的債權人及股東決議清盤事務。 本公司將跟進所有程序,由草擬撤銷註冊文件及會議記錄,直至公司撤銷註冊為止,全程跟進,確保服務優質可靠。

債務舒緩程序: 債務舒緩DRP方案重啟「無債一身輕」人生

由於債務舒緩後果及影響較小,所以這是現今最受歡迎的處理方法。 以個人自願安排重組債務,需要通過法律債務重組程序,對於背負債務項目較多、欠債金額較高的欠債人來說會比較適合。 債務舒緩計劃則是通過向債權人直接磋商,以商定之後的還債安排,省卻了法律債務重組程序,而且相對申請費用較為低,但請留意每種情況都不同,未必是每個債權人都會接納。

債務舒緩程序: 申請IVA 債務重組的期間是否可以再次貸款?

申請人往後只需要根據該還款方法,以定息定額形式每月攤還債項給最大債權人。 申請人可以透過其他債權人的轉介、律師或顧問公司的轉介或直接與最大債權人聯絡來進行申請。 本中心成立多年,專業團隊曾成功處理數以千計的債務重組個案,竭盡所能助每位負債人解決債務問題,務求以最穩陣快捷的方法過渡,讓欠債人最不影響生活水平情況下重獲新生。 同時,我們亦致力提高債務重組成功率,憑著多年代理經驗,針對每個看似大同小異債務重組個案,為個別進行評估和審核。 基於申請IVA不同的整合方法去處理債務所需的文件有少許分別,但都需要提供完整而詳細的欠債文件,如貸款合約、帳單等。

債務舒緩程序: 債務舒緩申請程序簡單

債務舒緩計劃 (Debt Relief Plan,簡稱DRP),可以話係IVA(債務重組)既簡化版,同樣有重組債務、延長還款、避免破產既功能。 個人安排與債務舒緩計劃各有特點,相比之下,債務舒緩程序較為簡單,無需經由法庭重組及牽涉代名人。 DRP只要與個別債權人協商並達成共識就可以展開還款方案,整體來說債務舒緩收費會較便宜,所需要的申請時間亦較短。 如上題一樣,該開展債務舒緩程序或是其他方案視乎個人債務狀況而定,如若你正猶豫是否應該選擇DRP,可向我們的香港債務舒緩中心專業團隊查詢,讓我們分析你的情況並提供相關DRP建議。 DRP所需要的個人資料包括債務人每月糧單、稅單、銀行月結單,日常開支紀錄如水費單、煤氣單、寬頻上網帳單、電費帳單等。

為避免這種債務舒緩後果,請先檢查財務狀況,確定是否有能力支付 24 個月或更長時間的債務。 過多的欠債會讓人失去自由,我們不建議在申請債務重組的期間再次累積新的欠債,因為這樣只會讓欠債人的情況雪上加霜,即時最後申請申請個人自願安排成功亦未能解決債務問題。 事實上,銀行極大機會因為欠債人正在申請IVA,而拒絕其貸款申請。 我們明白欠債人的困難,因此,我們提供債務重組收費免息分期服務。 當你完成簡單申請程序成功批核後,申請人無須一次過繳交費用,可選擇每月免息繳交費用,真正舒緩欠債困境。

債務舒緩程序: 債務舒緩程序 – 第二步:

債務舒緩程序較為簡單,當中不涉及法庭聆訊、亦不需要法庭頒布臨時命令及進行債權人會議,大大縮短批核等候時間,讓DRP能幫助債務人迅速處理債務問題。 另一方面,DRP能針對性對個別債權人擬定債務償還方案,並且DRP HK只需要獲得債權人通過即可實行,手法較彈性。 作為經常使用的香港認可債務重整方法之一,債務舒緩計劃跟IVA一樣比較受歡迎。 債務舒緩程序亦跟個人自願性安排有很多相似之處,但DRP申請流程最為特別的一點是無需要通過法律審理便可以進行,所以DRP程序上比較簡單,亦令相關的DRP收費會較低。 在避免破產的大前題下,分別與所欠債務之銀行或財務機構商討一個能夠負擔的新還款方案,拉長供款年期,減少每月的還款利息,令欠債人士可以輕鬆還清債務。

債務舒緩程序: 債務舒緩(DRP)

至於債務舒緩(DRP),是IVA的簡化版,毋須經法庭申請重整債務。 欠債人可自行跟債主商量,達成新的還款方案,包括降低利息或重訂還款年期;也可以尋找律師擬定還款建議書,詳列欠債人的資產及負債狀況,跟債主磋商,整個過程需時2個月。 由於債務舒緩計劃不需要進入法律程序,免卻了很多繁複文件處理和申請流程,不涉及代名人,沒有行政費,因此債務舒緩計劃的收費亦會較低。 有需要的人士可以向我們DRP公司諮詢,深入了解債務舒緩的優勝之處。 正如上面所提及,DRP程序上是不需要包括法律程序和審理,單單是這一點就已經減省了債務舒緩程序的中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時間,以至相關的DRP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