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合約6大伏位2024!內含僱員合約絕密資料

首天新增的法定假日為2022年5月8日的佛誕。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可循公開招聘,申請其他政府職位,與其他申請人一起競逐。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如獲聘任為公務員,會與其他新入職公務員般,由聘任為公務員當日起計算他們的聘用期;過往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年資,將不會用作計算公務員附帶福利之用。

  • 如僱員已就該假日獲付給產假薪酬,則無權要求付給假日薪酬。
  • 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
  • 假如僱員雙方沒有簽署合約,僱傭合約仍可口頭訂立,並包含明言或暗示的條款,隱含條款即沒沒有經口頭說明或書面記載的條款,但有關條款將根據法律或合約雙方過往的交易方式,而當作為合約的一部份。
  • 一旦對工作條件有爭議,清楚明確的書面合約便有助釐清問題。
  •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如獲聘任為公務員,會與其他新入職公務員般,由聘任為公務員當日起計算他們的聘用期;過往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年資,將不會用作計算公務員附帶福利之用。
  • 將合約副本放在安全的地方,以便在需要時可以參考。

以下為大家總結一下關於僱傭合約要知道的事,保障自己的權益之餘,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JobsDB提提你:除了以上的五大項目,亦要留意合約上有沒有隱藏條款,例如字型極細的字句、合約最後幾頁的附錄,這些文字也要一字不漏的閱讀清楚,以防有些無良的公司會「博大霧」,藉此加入苛刻條款。 若簽約時發現合約很簡陋,負責同事又不多加解釋,只催促你快點簽約,你就要問清楚公司,例如公司會否為你申請強積金、有沒有勞工保險等等,提防有詐。 但阿文若想趁新工作開始前好好休息,他決定提早一點離職。 他2月12日作出離職通知,本來4月11日會是最後上班日期,他決定提早一個月,最後上班日為3月11日。 理解到離職通知期的計算,若你趕着要到新公司上班,或其他理由一定要提早離職,就可以用錢去解決問題,以代通知金去取代通知期。

僱員合約: 勞工法例及指引

僱主每月支付給傭工的工資不得低於規定最低工資(第5a條)。 此外,僱主應每月向傭工提供免費食物或膳食津貼(第5b條)。 僱主還應負責為傭工提供旅費 ,包括往返其原居地的費用(第7和8條)。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如就《僱傭條例》有疑問,可參閱本「僱傭條例簡明指南」。 本指南以淺白的文字,簡述香港法例第 57 章《僱傭條例》的主要條文。 僱員合約 僱傭合約是關乎自身權益的事,不可因為見到密密麻麻的字而懶得睇,甚至草草簽名了事。

僱員合約: 連續性僱傭合約 (418 規則)

小提醒:如果家傭或僱主在沒有通知,或沒有支付代通知金的情況下終止合約,他們必須確保有足夠證據去證明。 如果沒有合理原因去終止合約,不利的一方可以通過勞工處程序申訴追討代通知金。 終止合約通知必需以書面方式及寫上正確日期,通知上應該註明最後一個工作天的日期及家傭應獲取解僱信的副本。 如果沒有信件副本,解僱信有機會被私自刪改,可能導致不必要的誤會。 如僱主因裁員而解僱僱員,應盡快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而《僱傭條例》亦規定,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以書面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後的2個月內,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僱員合約

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逾期不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已故僱員的家屬,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逾期不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1)僱員的行為;(2)僱員在工作方面所需的能力或資格;(3)裁員或其他真正的業務運作需要;(4)法例的規定;或(5)其他實質理由。 如勞審處作出復職或再次聘用的命令,僱員可繼續享有他本來的權利及利益(包括年資及退休金權利在內),而他的僱傭期亦不應被視作曾經中斷。

僱員合約: 工作合約需小心 分清合約工及長工

如沒有指定,年終酬金則為包括(問1)所述項目的一個月平均工資。 《僱傭條例》規定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無論那一種方式,僱員的權益均受到《僱傭條例》的保障。 薪金以外一些有提過的津貼,例如勤工奬,即一個月沒有遲到就會有指定奬金、超時津貼、13個月糧、花紅……等等,都應一併寫在合約上。 公司分發花紅給員工有其規矩,例如要員工工作滿一年後方會獲發,又或按員工服務的時間按比例發放,了解這一點,你就會大約知道自己在該入職年度有沒有獲發花紅的資格。 收到合約後,記緊清楚檢查有關於你個人及公司資料的部分有沒有出錯。 除了年假,也要留意你的假期是跟「勞工假」還是「銀行假」。

有界別認為雖然實習生應著重學習而非薪酬,政府應同為實習生提供保障;例如美國等地希望學生體驗及學習僱傭關係,所以當地實習生亦受最低工資及僱傭條例保障。 一般情況而言,如果終止僱傭合約的要求是由你提出,你須根據終止僱傭合約的規定,給予僱主終止合約所需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如果終止僱傭合約的要求是由僱主提出,他亦必須遵守有關規定。 此外,你應查明自己是否合資格領取終止僱傭合約的款項,例如年終酬金、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等。 簡單來說,只要符合例子一的條件,就算是連續性合約,不論是否兼職員工,僱主都需要按勞工法例給予該員工在僱傭條例下列明可以享有的福利。

僱員合約: 辭職前要知勞工法!7大公式計算離職通知期及提早走代通知金

這是因為根據僱傭合約,您的工人在2年合約完成後有權獲得約滿例假回鄉。 如果您想續簽合約,入境簽證在任何時候都適用,但是只有當您不能立即給外傭例假回鄉時,才需要申請延期居留簽證。 對於所有這些,重要的是您和您的家庭傭工進行溝通以找到解決方案。

僱員合約

僱員如果因性別、殘疾、家庭崗位或種族原因而遭解僱,可分別根據《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或《種族歧視條例》提出申索。 如僱員未足資格領取暫時歇業期間的年假薪酬,但因暫時休業而需要停工,則該僱員亦應在整段歇業期間享有年假及年假薪酬。 僱員合約 僱主可指定任何連續 12 個月爲其所有僱員的共同假期年。

僱員合約: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時局緊張,近來不時有罷工活動,想要響應參與,但僱主態度大不同。 雖然聽起來不合理,但《僱傭條例》中有「即時終止僱傭合約」一項,列明4大合理解僱的情況: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行為不當;欺詐、不忠實;或慣常疏忽職責。 所以,當僱主明確表示反對罷工,而僱員沒有服從該要求,僱主的確可以頭兩項為解僱原因來終止合約。 根據僱傭條例,若僱員按照「延續性契約」為僱主服務滿十二個月,均可享受有薪年假,而第一年的有薪年假為七天。 若外傭只為僱主工作了三個月而遭解僱,外傭假期可以按比例有1.75天年假。

僱主記得要求外傭提供由當日起計14日內離港的日期,大部分工人姐姐未必能夠即時決定,但記得盡快確定日子。 僱主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 至於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已故僱員的家屬的期限則另有規定。 僱員因健康理由而追討長期服務金,須向僱主呈交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他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 僱員如欲追討遣散費、須在解僱 / 被停工後 僱員合約 3 個月內,以書面向僱主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 如有需要,勞工處處長可以將發出申索通知的期限延長。

僱員合約: 合約制員工

上述規定最低工資和膳食津貼水平適用於所有在2022年10月1日或以後簽訂的合約。 倘若僱員須在法定假期工作,僱主必須在緊接該法定假日前後60天內,另定一日作為假期。 僱員合約 乙方違反前條之約定,如經甲方以書面通知停止其行為而仍未改正,乙方除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之損害外,並應同意無條件支付甲方相當於乙方_____月之薪資(以離職前六個月平均薪資為準)之懲罰性違約金。 僱員合約 本合約有效期間,乙方得依法享有甲方正式員工之所有福利,包括但不限於: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團體保險、退休金及其他員工福利措施。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有關年終酬金的規定,適用於按連續性合約受僱,而僱傭合約內(包括口頭或書面、明言或暗示)訂明可享有年終酬金的僱員。 在因法律規定、雙方的安排,或因行業、業務或經營的習慣,而仍被視為繼續受僱主僱用的情況下缺勤,則不會影響有關僱員的連續性僱傭合約。 僱員放取無薪假期,是勞資雙方的安排,應被視為仍然繼續受僱主僱用,其僱傭期的連續性不會中斷。

僱員合約: 連續性合約的條件是甚麼?

作為獲聘員工,你要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而僱主是必須遵守而不可側側搏唔多覺。 如僱主違反上述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更可被罰款港幣一萬元。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必須於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前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5 年,才能享有長期服務金。 兼職讀者們並不要以為你們沒有保障,記得入職時要問清楚僱主工資及假期細則等,亦要看清楚合約內容。 很多僱主習慣不聞不問,希望能借機省下有關資源。 如果有問題僱員應主動詢問,不要白白放棄了自己的權益。

僱員合約

・本部分會指明僱傭合約所適用之法律條款,通常為工作地點之本地法律。 香港公司制訂之僱傭合約所適用之法律普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僱傭條例》要求僱主為僱員提供有薪年假,因而僱傭合約理應提及每年有薪年假天數,以及發放其他特別假期的條款。 ** 若僱主在合約期滿之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長期服務金。 * 若僱主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期限屆滿日之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訂合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遣散費。

僱員合約: 9. 合約終止¶

答6.《僱傭條例》並沒有區分「臨時工」、「兼職」、「替工」、「長工」及全職僱員。 所有受《僱傭條例》保障的僱員,不論其工作時數,也不論他們獲聘用的職位名稱,均可享有條例下,例如工資支付、工資扣除的限制,以及放取法定假期的權益和保障。 工資率、超時工作的工資率及任何津貼(無論以按件、按工、按時、按日、按週或其他方式計算);工資期;終止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及如僱員享有年終酬金,則有關年終酬金、部份年終酬金和酬金期的資料。 前述所有文件之所有權及著作權均歸屬於甲方所有。 若有違反乙方除應賠償甲方之損失外,並同意另支付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__________元予甲方。 另外亦要留意, 強積金 與4.18條例並不衝突或有任何關係。

僱員合約: C. 合約內應有的項目

網民:如又想做,無合同就記得保護自己,可以錄音,講清楚工資、月薪/日薪、上下班時間、工作內容、辭職時間、病假年假,並記錄自己每天出勤記錄,如影低工卡。 你可在此網頁查閱本港有關僱員權益及福利的法例全文,包括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及破產欠薪保障條例。 職場上,有時間觀念很重要,不少企業會設置一些出勤獎罰制度,以打擊員工的遲到行為。

僱員合約: 勞工處的參考資料:

只要僱主及僱員不違反《僱傭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他們可以自由地商討以及確認僱傭條款。 如有任何試圖消除或減低有關勞工法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之僱傭條款,即屬無效。 勞工處亦編製了一份僱傭合約樣本,為各僱主及僱員於草擬僱傭合約時作參考用途。 可是樞密院重申,要決定僱傭合約是否存在,必須調查及評估履行有關工作時的所有事實狀況。 換句話說,在作出有關決定之考慮過程中,並沒有一列包攬無遺的因素或嚴格規條,以監管每一個因素的相對比重。 在本合約有效期間內,乙方應充份瞭解並遵守甲方所頒布之一切政策、辦法及規章,該等政策、辦法及規章,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之工作規則、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聲明、行為規範、清廉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