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no pay leave2024介紹!(震驚真相)

因此,你的僱主無須申報在IR56B、56F或56G表格內,而你亦無須申報在BIR60表格內。 你作為僱員在假期收取的任何薪金是薪酬一部分,統稱為「假期工資」,須課薪俸税。 若你在離職時仍有未享用的假期,而僱主將假期折算為現金,支付給你用來抵銷未享用的累積假期,這種假期折算現金,類似你的假期工資,須課薪俸税。 你的僱主應在IR56F或56G表格內申報該等「假期折算現金」收益為須課税入息,而你亦應在BIR60表格內申報。

(二)政府有既定的機制和措施管理公務員的病假及防止濫用病假,有關機制的目的是在保障患病員工可取得休息及有效管理員工放取病假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公務員no pay leave 為有效管理員工放取病假,《公務員事務規例》訂明發放病假的安排及防止濫用病假的管理措施,公務員事務局亦已向各局/部門發出病假管理的指引,促請各局/部門管理層注意經常放取病假的員工,及早採取監察行動。 對所有非工傷病假可疑個案,各局/部門管理層會考慮適當行動,例如可按機制會見有關人員,了解該員經常放病假的原因。 如有跡象顯示該員可能濫用放取病假的權利,可要求員工向指定的政府或醫院管理局診所或醫生求診和提交醫生證明書,否則部門可拒絕批准員工放取病假。

公務員no pay leave: 要求員工放No Pay Leave時,僱主必需要做的三件事!

他擔心如公司不批假,便會被當作曠工而遭解僱,又認為「都已經no pay都可以唔批?」並徵詢網民意見。 如果要離開工作崗位一段長的時間,最好先整理一下手上的工作,或預計要處理的工作,列出清單,以便估計那些是在放假前能妥貼地處理好,無須打搞他人幫你執手尾、又或那些要轉交其他同事代為處理,先要找好接手人,甚至那些是要直接找上司或老闆處理的項目。 如果上司一向對你工作表現滿意且寄予信任,停薪留職的機會便大很多﹔若然一向工作表現平平,Appraisal亦只得到合格或多小小的分數,更不曾獲上司公開或私下嘉許過的,要諗諗。 商業社會很殘酷,如果你的角色不易取代,或者能力過人,你可以要求更多。 JobsDB向全港二十個行業包活資訊及通訊科技界、教育及培訓界、廣告、媒體及出版界、互聯網及創企、飲食界等六千名從業員發出問卷調查,深入發掘他們對工作的期望。 欲知更多香港打工仔的訴求,可參閱jobsDB引才法則 互動網站的按需分析。

  • 即使放假也帶點責任感,讓同事及上司知道你已妥貼地安排好,同事們替你捱義氣處理工作也不致於太不服氣。
  • 以前冇諗過搭東鐵就可以一程過海,真係「真的很興奮」!
  • 蘇律師深明,對於僱員,放無薪假最大的影響是:仍然受制於同一僱傭關係,不可以在外服務另一僱主。
  • 不過在安排無薪假時,建議與員工商討工作安排,和員工列出工作清單,妥善地和員工跟進工作進度。
  •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法定假日:僱主如安排無薪假是跨越法定假日,需額外補回薪金或日後補假,因為根據《僱傭條例》 第17條「休息日的給予」內已明確指出:僱員除有權享有法定假日、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外,尚有權享有休息日。 因此假如無薪假橫跨法定假日,僱主需視當天為無薪假,並且把該假日在無薪假完結後補回。 不少打工仔或擔心不接受無薪假期的安排就要被裁員,因此會在逼於無奈的情況下接受。

公務員no pay leave: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假期,除病假及分娩假外,須在公務不受影響的情形下才可獲准放取。 任期在指定服務期結束時或在其 他情況㆘(包括革職、解僱、辭職或 公務員no pay leave 雙方 解約)終止聘用時屆滿。 就目前情況來說,肺炎疫境不知甚麼時候休止,但無薪假總不能放過沒了沒完,根據《僱傭條例》,如僱員放無薪假的時間,達至一定日數,可被視作「停工」,或「變相解僱」,若一旦勞資雙方無法就無薪假達成共識,關係變僵的話,蘇文傑律師及何珮琪均表示,問題將會複雜化。 至於日薪僱員,由於薪金是按日計算,是按僱主安排上班,當僱主作出停業決定時,就不會有工作安排予僱員,日薪員工便可能需要接受無薪停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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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No Pay Leave計算方法最簡單就是短期內你不能叫員工放超過一半的無薪假。 長期計算的話(26星期即半年),你不能要求員工放超過三分之一的無薪假,否則可視為「停工」論,員工有權入稟勞工處追討。 不過,如 持牌人/租戶沒有按協議在須停業的日期 停 止經 營活 家禽業,政府便 無義務繼續遵守協議規定,亦無義務提供特惠金。 打工仔手停口停,執埋包袱被炒魷魚當然最慘,為保飯碗,減人工或停薪留職便變成無辦法之中的辦法,寄望疫情退卻後工作重回正軌。 無錯,停薪留職英文叫furlough,這個字過往在職場上較多用,日常口語一般講No pay leave,現在相信不少歐美經濟體下的打工仔都認識這個伴隨疫情而來的「新字」。 總括而言,不論是工傷或非工傷有關的病假,局/部門可按機制把可疑個案交由醫事委員會審議。

公務員no pay leave: 勞工法例︰有薪病假點樣計?醫生紙有冇用?試用期又點算?

「除非員工在入職時所簽署的那份僱傭合約,經已列明,遇到疫情,會在薪酬待遇等細節有特別安排,否則,如僱主單方面勒令員工放無薪假,即變相『更改了僱傭合約條款』,僱員是有權提出補救申索。」她稱。 本港經濟陷入技術性衰退,加上今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不少企業受到衝擊,並要求員工放無薪假期(No-pay leave),節省開支。 香港職工會聯盟(職工盟)就提出以下3個方法,教打工仔保障個人權益。

閣下申請無薪假期後,引起爭議點是無薪假期有否連貫性,及無薪酬。 僱主必須小心計算強積金供款,確保員工當月工資是要抽取5%作為員工部份工款,僱主亦要按當月計算5%供款,所以僱主、會計部以及人事,必須小心計算與工資有關的部分,不要在減少薪金支出時依舊按之前的MPF 金額供款。 兼職權利:有些僱傭合約限制了員工兼職或從事其他職業的權利,僱員在被停工的同時,可以要求僱主放寬相關條款,以讓僱員可以從事其他崗位,賺取收入。 僱員必須有剩餘的有薪病假,有薪病假在工作滿首月時累積 2 天,以後每工作滿 公務員no pay leave 1 個月時可累積 公務員no pay leave 4 天,最多可達 公務員no pay leave 120 天有薪病假。 問6.如果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僱主是否須要另外補假?

公務員no pay leave: 假期

No Pay Leave 放無薪假情況持續,經濟未回復,不少企業都迫於無奈要求員工減薪或放無薪假 (No Pay Leave/ No Paid Leave)。 不過問題來了,很多打工仔都會問同一個No Pay Leave法例問題:僱主是否有權叫我放無薪假? 拾捌堂將為你解釋,僱主是否有權勒令你放No Pay Leave,勞方又是否有權拒絕? 一同看看勞工法例有關No Pay Leave法例的解說。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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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關款項超出你法定應收的數額,你和僱主都須要申報該超出的款項。 在《僱傭條例》內,沒有明文禁止以年假去抵銷病假這種做法,但如果病假已經符合《僱傭條例》內的「疾病津貼」條件,僱主必須根據《僱傭條例》去支付「疾病津貼」給予員工。 如果僱主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便須在事前至少48小時通知僱員,並在該法定假日前或後60天內安排另定假日給僱員。 如雙方同意,僱主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的30天內安排代替假日給僱員。 在這些情況下,勞工處建議僱主應為僱員所放取的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保存清楚的記錄。 對於無薪假的人工計法,《僱傭條例》中也是完全沒有提及的,只有一項提到「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應由僱主和僱員雙方協定。」即是如果老闆批准你放無薪假期,當中會扣你多少人工,也要看「雙方協定」。

公務員no pay leave: 【職場熱話】申請No Pay Leave 公司有權唔批? 網民:畀係人情

根據《僱傭條例》他可獲得遣散費 $80,000,但僱主支付予他 $100,000。 僱員在離職時可能因《僱傭條例》或僱傭合約條款的規定收取一些款項。 【例】一名在《僱傭條例》下享有12天有薪年假的僱員,可選擇只放取10天有薪年假,同時接受僱主支付款項代替2天年假。 其實給予單日有薪病假是公司的福利之一,只要員工出示醫生紙,公司都會給予有薪病假,有些福利更好的公司,只要求員工為連續 2 天或以上的病假出示醫生紙證明。

建議各位打工仔可先向勞工署查詢有關無薪假法例以及僱主協商的No Pay Leave安排內容,以確保勞方的權益,保障自己應有的勞工權益。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曾有網民在討論區申訴,公司不批准他申請No Pay leave,做法太無情或刻薄。 但話分兩頭,如果公司讓同事隨意請無薪假,公司也很難有秩序可言。 一則同事請無薪假會影響工作進度,二則公司也很難安排工作予同事。

公務員no pay leave: 勞工法例線上諮詢

無論是除30/31(該月的總日數),又或除該月工作日的總日數,都是按公司做法或「雙方協商」決定。 想請無薪假前,請先向相關部門或人事部的同事了解貴公司無薪假的計法,再權衡輕重,決定這個無薪假是否請得適宜。 但有一點,她認為老闆和打工仔也需留意,就是根據條例,「放無薪假」不是僱主或僱員單方面可以一意孤行的事,否則會構成「不合理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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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早於數百年前,在軍隊及教會之中,furlough一字已被廣泛應用,例如有軍人或神職人員需要短暫離職時,便會用上furlough這詞彙。 另外,在監獄中如有囚犯需要離開監倉出席致親喪禮時,亦可用這詞,這情況當然同停薪留職無關。 另外,僱主不得要求員工因未能上班而要賠償營運上的損失,也不得要求員工出資去聘請替工,這些都是違法的。 公務員no pay leave 公務員no pay leave 第1類病假最多可累積36天,36天以外的病假應撥入第2類,第2類病假最多可累積84天。 喺交通網絡未發展得咁完善嘅年代,大家都會覺得港鐵沿線嘅地方先係市區。 近呢十年,隨住唔同嘅新鐵路項目落成,港鐵車廂入面個路綫圖不斷延伸,大家想去邊都變得方便快捷!

公務員no pay leave: No Pay Leave 勞工處指引 無薪假 No Pay Leave 法例這樣說

局/部門各自均有管理及監察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病假的機制,各局/部門亦因應其運作情況及需要,參考監管公務員放取病假的機制,適當地制定防止濫用病假的措施。 簡單點來說,1 至 3 天的病假,不論有沒有醫生紙,僱主都可以不計算病假日子的薪酬,病假會變成俗稱的「No Pay Leave」,即是沒薪假期,這是完全合法的。 根據《僱傭條例》,原來病假要達成某個條件,法例上才會迫使公司去為僱員提供有薪病假,而這個基本條件就是病假要連續 4 天或以上,再加上醫生紙,這就是《僱傭條例》內的「疾病津貼」條件。 答3.法定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法定假日當天或法定假日首天 (如法定假日日數連續多於一天) 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如果打工仔真的想申請無薪假,要跟老闆來個「雙方協定」,看看是否行得通,還要望老闆能酌情處理。 當然,上述是假設了 貴公司批准你放事假前規定了享周日有薪的條件。 所以, 閣下放事假前務必詢問清楚公司有關事假期間之休息日薪酬放發準則。 期限:職工盟指,打工仔盡量不要同意沒有限期的無薪假停工安排,因為僱傭條例保障僱員如被單方面停工4星期工作日數只得正常的一半,或26星期工作日數只得正常三分一,僱員就可以行使停工引致變相解僱的權利,追討僱主代通知金及年資補償。

公務員no pay leave: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另外,除了法例規定的有薪病假外,每一間公司對病假的處理手法也不相同,最好的做法是在入職前先了解僱傭合約上的條款,如發現在病假條款上有不清楚的地方,都可以詢問僱主了解清楚。 雖然《僱傭條例》只規定連續 4 天或以上的病假才可能計算成有薪病假,但大部份公司都會給予更好的條件以吸引人才或減低員工流失率。 如果員工選擇拒絕公司決定,可直接拒簽無薪假同意書以保障個人權益,並可保留日後追究權。 當然,在公司的艱難時期,絶大部份的打工仔都願意簽下No Pay Leave同意書,與公司共渡時艱。 誠然,很多打工仔簽下無薪假同意書的其中一個原因為不想留下抗拒公司指令的黑豬仔印,一旦公司在疫情後可以再度發展的話,會影響個人事業。 簡而言之,即使僱主和員工雙方有No Pay Leave協議,員工又接受放No Pay Leave安排,但總日數並不能超過一半,否則可視為停工論,雙方的勞資關係可視為自然結束。

公務員no pay leave: No Pay Leave 安排3大注意事項:

打工仔可留意有關安排的同意文件上,有否寫上「我願意放棄日後追討權利」。 如有,則要考慮清楚是否簽署,以免影響日後與僱員協商。 此外,職工盟亦建議,打工仔可考慮求助工會,團結同事與僱主協商在經濟環境轉好時,以其他形式補償損失。 職工盟指,當僱主用任何方式,包括電話、電郵、公司通告等方式要求員工放無薪假時,可按需要向僱主提出反對。 職工盟更提供拒絕放取無薪假通知書範本,以便打工仔向公司提出反對。 註2︰病假按曆日計算;病假期間的星期日、憲報公布的公眾假期,以及有關員工無須上班的星期六上午/下午,均計算入病假內。

公務員no pay leave: –  公務員(見註)

以前冇諗過搭東鐵就可以一程過海,真係「真的很興奮」! 未來香港嘅鐵路網絡仲會有好多變化,喺大嶼山和新界地區都有新鐵路項目,包括東涌綫延綫、小蠔灣站、屯門南延綫、北環綫及洪水橋站。 港鐵項目及工程拓展業務單位 喺港鐵,同建築工程界最有連繫嘅就係項目及工程拓展業務單位 ,主要負責鐵路網絡擴展工程同鐵路網絡改善工程。 另外,假設員工因放無薪假而月薪入息低於7,100元,僱主仍須為僱員供款,僱員則無需供款,因此僱主必須份外小心。

在你日後離職時,本可放取年假後才離職,但如果你的僱主要求你放棄離職前享用年假,除了把累積而未享用的假期折現給你外,另發放款項以補償你放棄享用年假的權利,則在此情況下所發放的補償金,性質與假期薪金相同,僱主及你都應申報。 不過何謂「合法地」、「雙方協議」,這一切都存在灰色地帶。 所以僱主倘若單方面地要求僱員放無薪假,其實也有機會遇上灰色地帶。

如整理好工作清單後,記着在放假前傳出給相關人士,而且一定要寄送副本給直上司或老闆,交代每個你負責的工作的進度,以及在你放假期間,已安排好的工作接頭人。 即使放假也帶點責任感,讓同事及上司知道你已妥貼地安排好,同事們替你捱義氣處理工作也不致於太不服氣。 殘酷的現實是,即使你想停薪留職,請無薪假,亦極有可能不獲批准。 在現行的《僱傭條例》中沒有條文是提及無薪假的,換句話說,對無薪假是沒有任何規管或限定。 如果打工仔想放無薪假,只能自行向直屬上司或老闆提出,再看看能否獲批。 無論是一天或者一個月的無薪假,批是人情,不批也有其道理。

本局不時檢討現行的病假行政措施,以協助各局/部門更有效執行員工放取病假的規定,及對懷疑濫用病假的個案作出適當的跟進行動。 新冠狀肺炎疫情不知何時了,陸續有行業在疫境中受創,觸發「無薪假潮」。 JobsDB於今年5月委託獨立調查機構向三千一百名打工仔及八百多名僱主進行網上問卷調查,並且於今天公布《疫情下職場調查》,當中發現18% 受訪者面對裁員及就業不足問題,亦有超過四分一打工仔因疫情影響而面對減薪30% 或以上。 當打工仔面對公司提出「共渡時艱」要求,要他們放no pay leave時,員工是否只能「疫」來順受,無權說不?

公務員no pay leave: 【職場熱話】申請No Pay Leave 公司有權唔批? 網民:畀係人情

如僱主不支付年假薪酬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No pay leave同意書早前流出海皇粥店要求員工簽署減薪同意書,不簽署者將即時解僱,海皇粥店行政總裁李英立也成為一時的社媒熱議人物。 早前有網民於網上討論區「香討」發起討論,表示自己已用畢本年年假,但因非直屬家人突然有事,因此只得致電公司申請放無薪假。

公務員no pay leave: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病假、分娩假、侍產假、進修假期及無薪假期則在有需要時,准予放取。 同樣地,局/部門會適時審視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放取病假的情況及內部病假管理安排。 若懷疑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濫用病假,局/部門定必採取適當的行動跟進。 此外,當你服務滿1年時,本可享有放年假的權利,但有時會因業務上的需要而延遲放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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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應申報所有在2012年4月1日或以後累算的代通知金於「由僱主填報有關其僱員行將停止受僱的通知書 」(IR56F表格)或「由僱主填報有關其僱員行將離港的通知書」(IR56G表格) 。 此外,如僱員在離職前僱主已給予足夠的通知期,而在通知期內僱員如常收取工資,這些是屬於工作的正常收入,須被徵收薪俸税。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下列「指明日期」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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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有薪年假太少,不少人都希望向公司申請停薪留職,以便獲取一段較長的休息期去整頓身心,而筆者亦時聞有朋友成功得到老細首肯,保留職位等她歸來。 但是「停薪留職」或者攞No-Pay Leave都不是輕易事,畢竟公司請你回來,是需要一個headcount去運作。 通常叫員工放無薪假,就會以「輪換式」放無薪假,在維持公司正常運作之餘,亦有效地善用員工的勞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