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審查2024必看介紹!內含公屋富戶審查絕密資料

答 10.就物業或土地的收入,住戶須填報的時期與現行「富戶政策」相同。 在本港沒有私人住宅物業,而家庭入息和資產未超出指定的入息或資產水平的住戶,可繼續居於其單位。 但家庭入息若相等於公屋入息限額兩至三倍之間,須繳交倍半淨租金(另加差餉);家庭入息若相等於公屋入息限額三至五倍之間,則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若是反對這項政策,那純是站在現有公屋住戶的立場,對於輪候公屋的人或是納稅者,都殊不公允。 當然,當局還要找更多地建屋,使公屋供應更為充足;同時還應平抑私樓市場的租金和樓價,使遷出公屋的住戶負擔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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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房委會建議上調2019/20年度公屋申請入息及資產限額,平均上調幅度分別為4.2%及3.1%,2019年4月1日起生效。 入息限額中,2人家庭增幅最大,增加6.2%至HK$18,690。 房委會估計,按調整後的限額計算,約16萬個私樓非業主戶符合公屋申請入息,料公屋申請將因而增加5,800戶。 第二階段:按電腦隨機方式抽選適當比例的目標申請者,邀請他們提交證明文件,以進行文件查核。 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租住公屋數量每年設定配額,並設有計分制度,讓較年長的申請者獲優先編配公屋單位。 公屋富戶審查 據房委會最新公佈,截至2022年12月底,在過去12個月獲安置入住公屋的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5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3.9年。

公屋富戶審查: 申請私人貸款8大伏位

惟其後經房屋署居屋銷售小組核實後,發現他在申請期內擁有四十幅土地,合共資產淨值高達一千萬元。 該名市民因在要項上作出明知是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違反了《房屋條例》第26(2)條而被房屋署檢控。 被告於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惟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並不適合以罰款方式處理。 在參閱感化官的報告後,法庭於二○一七年三月九日向被告判處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由於被告所購買的居屋單位仍未正式入伙,居屋銷售小組亦已撤銷較早時與被告所簽訂的買賣協議,並根據有關條款沒收被告所繳付的二十多萬元訂金。 單就2022年第四季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結果而言,約有155,200個私人樓宇非業主戶(佔私人樓宇非業主戶總數的30.5%)會符合入息資格。

如在香港並無擁住宅物業,住戶便須填報其家庭入息資料;以及申報其家庭總資產淨值有否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的100倍(但暫時無須提交證明文件)。 公屋「富戶政策」以入息及資產兩項準則,衡量住戶是否符合資格續住公屋。 按房屋署現行政策,在公屋居住滿十年或以上的住戶,須每兩年申報入息,若其家庭總入息超逾資助入息限額,便須繳交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 若其家庭資產淨值超逾指定的資產淨值限額,或選擇不作出申報,他們便須遷出公屋單位。 房委會又指出,目前根據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和維護公屋資源合理分配政策(「富戶政策」),住戶在公屋住滿十年,便須每兩年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一次。 凡在公屋住滿十年或以上而收入水平超出規定限額的家庭,須繳交額外租金;凡入息或資產超出所定限額(分別訂為超逾公屋入息限額5倍及100倍),或在本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的家庭,則須遷出公屋。

公屋富戶審查: 公屋富戶入息限額2023|申報流程、 資產限額、如何豁免申報?

」,指與丈夫同是公務員,2人的薪點分別是25及27,即為51,095元及55,995元,月入合共約10.7萬元。 公屋富戶審查 樓主表示一家4口現居住公屋,兩年後則過了10年免審查期限,因而求問網民「到時點算好?有無方法應付房屋署,可以下年未過十年免審查時買定私樓?」。 公屋入息限額|本港公屋資源不足,所以入息限額有嚴格的要求和審核;加上兩年一次的富戶審查,令不少人轉新工/加薪等都擔心會影響排公屋。 近日就有港女表示自己已收「合格信」,但即將轉工,且入息會超額;打算「棄工保屋」,不過網民就擔心衰收尾,引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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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房委會的目標,一般公屋申請平均輪候時間為約3年,但目標不適用於非長者1人申請者。 目標雖說3年上樓,惟實際上一般公屋申請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5年,而當中長者1人申請的平均輪候時間則較短,大概是2.9年。 新公屋富戶政策周日正式實施,不少公屋戶擔心入息及資產超額,紛紛「諗計」逃避審查。 有持有的士牌公屋戶指,2008年金融海嘯與朋友合資低價購入的士牌作「搵食」工具,但牌價至今已升值至600多萬元,勢不能通過新的資產審查,隨時被踢出公屋,擬將的士牌轉名避過審查。

公屋富戶審查: 富戶滿60歲免審查 不計保險退休金

主要視乎配房情況,如果為特快配屋,單位一直空置,收匙的速度或較快。 相反,如為市區等熱門選址,處理原租戶遷出都需要時間,快則數個月,慢則半年不等。 公屋富戶審查 房委會2016年12月通過修訂公屋富戶政策,收緊富戶交還公屋條件。 收到申報表的公屋戶,需於2017年11月底前交回,不合規定的公屋富戶,最快於2018年8月底收到遷出通知書;而下一批將於2018年4月進行,涉逾20萬公屋住戶。 除被判囚的公屋富戶外,另有兩名業主「簡A」及「簡B」(化名)在買賣合約時報住同一個葵涌石蔭邨公屋地址,簡A的村屋更是已經出租。

  • 所以,如果申請人及所有家庭成員持有任何含有儲蓄或投資成分、或者具有現金價值或有紅利派發的保險計劃,就必須在申請表中如實填報。
  • 公屋富戶|蔡天鳯案被告之一鄺球持價值逾7000萬元豪宅,仍可用綠表買入葵涌居屋,令全城譁然;繼而政府亦承認,公屋居民持有內地物業,房署原來難以追查核實。
  • 如果用之前本身根據經濟環境調整是週期性的五折,現在是經常性五二折或更低。
  • 樓主表示一家4口現居住公屋,兩年後則過了10年免審查期限,因而求問網民「到時點算好?有無方法應付房屋署,可以下年未過十年免審查時買定私樓?」。
  • 若沒有妥當填寫申請表或未能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和聲明書,或申請被審核為不符合資格,申請表及文件將會被退回,並隨退表夾附解釋信件通知申請者退表的原因,申請個案便告完結。
  • 她表示,政府考慮利用新科技例如大數據等協助調查,包括主動向土地註冊處取資料,以及檢討罰則,確保公屋資源妥善合理運用。
  • 這些很難防範,我不嫉妒他們,也不會主動去舉報,不想因為我害到他人,但支持政府加強巡查。

此外,2013年9月30日或之前登記的申請者,現時亦可選擇將所選地區改為市區。 新公屋富戶政策即將實施,黃先生直言,其的士牌價值勢超標「到時實被房署趕走」。 他稱,自己並非公屋富戶,只靠揸的士養家,「一家人靠晒我,嗰牌(的士)我同朋友夾份,就算賣返出去(嗰筆錢)都冇能力買私樓住,唔通瞓街咩?」他坦言,正計劃將的士牌轉名逃過審查,「點都要保住間公屋」。 據房委會網頁顯示,在 2023年2月1日以前按「配額及計分制」登記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如分數於2023年2月1日,其分數已達425分,現正 / 將會安排詳細資格審查。 不過,發言人亦指出,由於本地經濟正從疫情所帶來的影響中逐漸恢復,作為公屋目標群組的低收入家庭的生計仍受到嚴重影響,在釐定2023/24年度公屋入息限額時,需繼續作出例外處理。 若嚴格根據既定公式計算,在2023/24年度,6人及以上家庭的公屋入息限額會上調,而1人至5人家庭的入息限額則會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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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包括個人及/或與任何其他家庭成員合共持有)任何直接或透過附屬公司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司50%以上的股權。 如果在最近半年遭停薪留職,房委會表示,將視乎「僱員薪金證明書」替你申報的平均入息,來釐訂收入是否合資格。 成功遞交網上申請的綠表申請者,申請者及名列申請表上所有家庭成員仍須於申請表上簽署作實綠表身分。 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出租屋邨辦事處職員會在收到電子申請表後與申請者聯絡。

  • 從這個思路出發,房屋委員會就有責任去確保公屋數量可以應付需求,和對濫用公屋資源嚴厲對付,畢竟公屋是寶貴的社會資源,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也是房委會的職責。
  • 房屋署會於集齊文件後約兩個月內通知申請者是否符合編配資格,申請的合格或取消日期以房屋署完成審核當日為準。
  • 公屋「富戶政策」以入息及資產兩項準則,衡量住戶是否符合資格續住公屋。
  • 入息限額中,2人家庭增幅最大,增加6.2%至HK$18,690。
  • 個問題是來自新政府突然將居屋訂價同市價脫勾,同租客入息中位數掛勾。
  • 若公屋居民收到房署的遷出通知書便須遷出,設1年寬限期,亦設有上訴機制。

其後該名居民在調查人員的見證下,於另一張資產申報表上,仍沒有申報她所擁有住宅房產及相關淨值的事實。 最終調查結果顯示,該名居民在申報時段內所隱瞞的半個房產淨值為一百四十多萬,她因忽略提供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以及在會面期間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分別違反了《房屋條例》第27(a)條及第26(1)(a)條而被房屋署檢控。 經為期兩天的審訊後,被告於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兩張傳票合共罰款一萬二千元。 房署會邀約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接受詳細資格審查面晤,如有需要,房署會跟進調查,包括向境外機構要求資料。 過去3年,房署接獲約380宗關於公屋申請者隱瞞資料的舉報,以及主動調查約1800宗公屋申請個案。 據《長遠房屋策略2021年周年進度報告》,未來10年總房屋需求為42.3萬個單位,總供應目標定為43萬個單位,當中七成即約30萬個屬公營房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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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同一季度獲編配的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約為620宗。 劏房居民其實亦想自己租樓買樓,可惜拚命工作、掙扎求存,人工遠遠追不上樓價及租金升幅,僅能租下與老鼠木蝨共眠的劏房甚至牀位,絕望地等待無了期的公屋。 房署繼續抱持多年來「少做少錯」的避事態度,富户隐暪難以訴訟,官僚心態自鳴得意,香港特區注定走向房屋施政失敗。 房屋署會登記初步審批合格的申請,並將印有申請編號的藍卡寄給申請者。 如申請者在遞交申請表和全部所需文件 3個月仍未收到藍卡,可書面或親身到申請分組詢問處查詢。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房署並無持有丁屋的公屋富戶數目,但他相信為數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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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數字包括了現已申請公屋的住戶,以及符合入息限額但不符合其他申請公屋資格的住戶(例如資產限額、在本港擁有住宅物業及居港年期等)。 房委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3月17日)討論2023/24年度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檢討的結果,並通過不同家庭人數申請者的建議入息及資產限額,自2023年4月1日起生效。 下文詳細介紹最新家庭住戶入息及資產要求,以及非長者一人申請租住公屋的計分制度。 在2016/17年度,房委會從繳交額外租金的租戶收回的公屋單位數目為約200個。

公屋富戶審查: 資格入息審查程序

「新移民申請公屋,隱瞞內地物業,房屋署查不到!」這個說法最近甚囂塵上;房署反駁稱,公屋申請者必須如實申報所有資料,包括境內及境外物業,房署在有需要時會向境外機構要求資料。 過去3年,涉及隱瞞境外物業的個案約50宗,成功檢控並定罪個案有4宗。 公屋富戶審查 截至2018年12月底,一般公屋申請(家庭及長者1人申請)高達約150,200宗,而以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1人申請亦達約117,40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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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息限額分為一般家庭及與長者同住之申請,注意以下列出之金額為申請時之限額,與入住後之「富戶政策」不同。 房委會小組委員會於2021年3月15日通過,將三人、四人、六人至十人或以上家庭的入息限額凍結在現行水平,並上調一人、二人及五人家庭的公屋入息限額;另外亦將不同家庭人數的住戶的公屋資產限額凍結在現行水平。 只要公屋戶每年入息限額超出5倍、資產淨值超出限額100倍、又或在港擁有物業,3項關卡中,中了其中1項,該公屋戶便需於12個月內遷離單位。 過去三年,房委會每年平均接獲約4 000宗懷疑濫用公屋的舉報個案,及主動抽查約6 000宗入息及資產的申報(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