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管理費通告7大優勢2024!專家建議咁做…

有時會聽到有人說不滿意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公司,而拒絕繳交管理費,此舉會有什麼後果呢? 對於業主欠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會先發出欠款通知,直至第三封仍未獲業主回覆,管理公司將嘗試以各種方法聯絡業主。 新葵芳花園業主不滿港鐵八個月內兩度加管理費,加幅超過一成,今晚九點號召數百名居民在單位窗邊咆哮式高叫口號,聲言若港鐵不肯回應,不排除再有升級行動。

但凡供應品、貨品或服務價值超過或等於過去三年平均審計開支的20%,就需要用招標方式進行。 至於標書需否得到各方同意才接納,則視乎該項目是否屬於「大型採購」項目。 但當然,管理公司是否願意合作卻是另一回事,也是近年市場出現不少管理公司與業主的爭拗的源頭,整件事的背後,就是跟管理公司權重過大有關,業主單靠自行組成的「業主委員會」,根本未能有效監察管理公司,故最有效的解決方法,還是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加管理費通告: 如何組織「業主立案法團」?

需要提醒的是,管理費並非永遠不變,大多數情況下,會每年跟隨通脹及市價上漲,業主及住客均需留意管理費的調整程度。 據報導,之前元朗的大型住宅YOHO Town就連續五年加管理費共5成,以其中一個422呎的單位為例,5年前管理費為890元,到2019年初,管理費已達1,336元。 目前來說,買新樓時,沒有明確的法例規定發展商必須或要在什麼時候公佈管理費。 所以,若發展商沒有公佈,准買家只能靠猜測和預估,入伙後只能被動接受,可以說是除供樓以外,每月的固定開支之一。 2) 服務處選擇在2月2日(年三十晚)至2月16日(農曆年初十四), 只張貼於公告板上的通告, 向各業主作諮詢. 但那時各業主正忙於為農曆新年作準備或外出旅行, 那有時間去留意及作出回覆.

因為「業主委員會」的職能是由公契所賦予,故職權不能凌駕於管理公司之上,管理公司也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採納「業委會」的意見。 近年新樓的管理費水漲船高,平均都超過每呎5元,而超級豪宅、單幢樓每呎7至8元的個案亦比比皆是。 管理費的水準亦會按地段、管理服務及設施配套而定,一般來說洋房的管理費會較標準住宅單位貴。 例如最高級的豪宅盤,山頂的Mount Nicholson,每呎可達約10元;東半山樓王傲璿OPUS HONG KONG更曾創下每呎14.2元的紀錄,貴絕全港。 他指,近日法團貼出多項開支,雜項修理開支逾一百八十萬元,卻未有羅列雜項細節,令人滿腦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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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及後更報警,並疑借警員之口向業主傳遞訊息,令一眾業主相當氣憤,而會議將改為今日(9日)重開。 有關條文旨在確保管理委員會在制定財政預算和加收費用時,能夠有清晰的法律規定和指引作為行事依據。 有關條文讓管理委員會在有效運作及在保障業主的利益兩方面取得了平衡,既給管理委員會在調整管理費時有適當的彈性,也確保若管理費增加的水平較高時,必需要由全體業主決定。 因此,如果業主對屋苑作終極監察,最直接還是組織「業主立案法團」,但當然背後卻是難關重重。 業主在第一步要先集合5%業權份數,再入稟土地審裁處,要求召開業主大會及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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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二) 地政總署表示,其現時轄下的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最早於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五日藉田土註冊處通函第91號發出有關經理人酬金的指引。 一九八七年版的指引已規定有關經理人酬金的百分比上限,有關規定是按照當時相關的社會狀況及需要而釐訂的。 如果成功聯絡業主,會了解業主因什麼原因欠交管理費,從而作出協助,如業主經濟有困難,會與業主立案法團商討,可否分期繳交等;如果長期未能成功聯絡業主,管理公司就會採取法律行動,最壞情況業主會被釘契,以及被強制拍賣業主擁有的單位以取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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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專訊】本港失業率持續維持低水平,在最低工資上調、勞動力供不應求等效應影響下,多個屋苑確定明年1月1日起加管理費,太古城、沙田第一城及淘大花園加約6%,遠超整體通脹。 淘大花園更預告後年起每年一加,麗港城則仍在商討加幅,料加4至8%。 有管理逾百物業的物管公司指出,物管前綫員工請人難,加上機電維修費大幅上升影響,來年管理費加價5至8%。 十大藍籌屋苑之一的沙田第一城,其管理公司富城集團百得物業管理公司,去年已以今年最低工資須加至34.5元、以及維修清潔費上升等為由,把管理費上調1成。

  • 居民群組成立後,不少熱心業主留言討論,惟Vicki坦言沒預期會帶來任何變數。
  • 如不想承擔太重的管理費開支,且對住宅配套設施沒有太大追求的買家或租客,不妨考慮下舊樓大型住宅,會是省錢的不錯之選。
  •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鄭泳舜亦指,「三無大廈」、法團停運的舊區大廈天井等公用地方環境衞生欠佳,促請特區政府盡早推出計劃協助這些大廈清理垃圾,並交代適應期內如何派發免費垃圾袋予住戶。
  • 目前,不設泳池或會所等設施的中型屋村,每月管理費約為每平方呎$1.30;而高級住宅物業附設住戶會所及提供穿梭巴士服務,其管理費每平方呎達二元或以上。
  • 檢討委員會在今年一月正式運作,並希望在一年後向民政事務局提交中期報告,並就修訂《條例》提出建議方向。
  • 《條例》第3A條訂明,可由擁有不少於20%總業權份數的業主向民政事務局局長申請委任召集人。

新落成的屋苑都是由發展商的子公司管理(稱公契經理人), 此酬金則高達百份之十(例如, 長江, 地鐵)。 如果成功更換經理人(管理公司), 一般可減至百份之三; 可是現時法例要得到百份之五十的業權份數在業主大會通過。 假如現時的管理費不夠支付所有支出, 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是有權加管理費, 但不可超出現年財政預算的50%, 除非經由業主大會通過(可參考建築物管理條例344章的20,21,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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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租客在睇樓時,需要了解清楚住宅每月的管理費開支,以幫助判斷業主的開價是否合理。 同時在簽訂合同時,與業主協商好租金是否包含管理費,並清楚列明在租約合同上。 (1)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包括外牆、樓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調系統、消防系統、保安系統、電視音響系統、電話系統、配電器系統、給排水系統及其他機械、設備、機器裝置及設施的管理費用等。 5) 服務處及業委會於3月4日例會上, 只由6位業委委員通過加管理費, 而不交上三星期後3月25日業主大會上由業主決定(其他屋苑也會交上業主大會投票). 同樣已住了十九年的藍生批評,居民應有知情權,法團要加管理費、大額開支應逐項細列,「樣樣都不公開,又要加費問住客拎錢,我們咪好無保障?買樓都是想安居,不是要換眼淚。」對今次管理費大加,多名居民促法團盡快開大會交代解釋財務狀況,並促重組法團。 本報曾多次向錦英苑管理處就加管理費等問題查詢,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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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福中心居民表示,3月31日當晚的會議是向法團及佳定管理公司跟進屋苑未來三年的財政預算案及財政狀況,豈知法團及管理公司經理通通缺席,毫無交帶,令一眾業主在會議室外呆等。 其後法團主席報警求助,借警員之口轉達會議改期的消息,令業主摸不着頭腦。 若業主對管理費的加幅存有疑問或不滿,可向其法團或管理公司反映,如業主認為有需要,亦可根據條例召開業主大會討論管理費上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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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基上月通知翠湖居住戶,業主委員會與管理服務中心6月18日及7月9日曾就大廈財政預算草案進行會議。 加管理費通告 根據預算草案,住宅單位管理費及停車場車位管理費12月起調升9%,而2021年度的管理費不會加。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會長陳志球認為,新最低工資水平的漣漪效應,加上強制驗樓驗窗、加強升降機維修保養,料整體管理費增幅達雙位數,樓齡逾30年舊樓,管理費加幅或達15至20%。 富城集團執行董事梁偉成指,員工薪酬佔管理費約3至4成,料管理費上調5%或以上。

管理港灣豪庭、京士柏山等的偉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亦稱將協助屋苑申請第二期補貼,而第一期資助的款項全數撥入屋苑銀行帳目。 【晴報專訊】最低工資明年5月1日更改,傳將增至37.5元,但遲遲未公布。 多個藍籌屋苑已急不及待以最低工資上調8.7%為由,公布增加明年管理費,部分加幅達1成。 最低工資委員會上月31日向行政會議提交法定最低工資建議報告,有傳最低工資擬由現時34.5元增至37.5元,加幅8.7%,是實施以來最高,倘行會通過,最快明年5月1日起實施。 最低工資明年5月1日更改,傳將增至37.5元,但遲遲未公布。 我不覺得應該用來支付由今年才開始增加了的恆常結構性人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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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一個26年樓齡、有共5幢樓的私人屋苑,明年大幅增加管理費兩成,加價後每戶的管理費由1,180元至2,500元不等。 公司大幅加薪 留前綫勞動力 香港物業管理聯會會長黃健平認為,最低工資上調只是導致管理費上升的引爆點,他相信主因是本港保安員、維修技工及園藝師等物業管理前綫勞動力供不應求,以致物管公司需以雙位數字百分比的增幅加薪,吸引及挽留人手。 黃指出,一般大型屋苑的管理人手開支,佔整體物業管理開支的3至4成,如前綫員工薪金上調,管理費至少連帶增加3至5%,加上翻新維修費用,管理費上調幅度可達1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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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區議員吳玉英說,加管理費令街坊感到驚訝,因疫情下經濟不景,加幅竟達9%,以建築面積計算平均每呎由1.57港元加至1.71港元,高於近年通脹。 街坊對事件感到如同任人魚肉,因嘉湖山莊無法團,物管公司跟隨公契,單方面通知住戶加管理費,住戶沒法反對。 她認為,物管公司一方面向業主收取管理費,一方面又獲得政府補貼,明顯有額外收入,促請物管公司將收入直接回饋業主。 本港失業率持續維持低水平,在最低工資上調、勞動力供不應求等效應影響下,多個屋苑確定明年1月1日起加管理費,太古城、沙田第一城及淘大花園加約6%,遠超整體通脹。 淘大花園業主委員會聯會主席葉興國指,今年清潔、升降機維修合約亦分別加價13%及15%,「一部升降機每月維修費4,500元。」他透露屋苑亦會在七月調整管理費。

加管理費通告: 最低工資未加 管理費搶先加

港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回應說,就第二期保就業計劃所批之款項,將如早前處理第一期保就業計劃之方式一樣,把獲批之款項悉數撥入大廈管理帳戶,並會與業主委員會商議款項安排及管理費調整。 加管理費通告 原本無法在今屆完成審議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例,因立法會延任而得以繼續立法程序。 民建聯環境事務發言人葛珮帆表示,現時各區都有很多衞生黑點,無論街邊、「三無大廈」的天台梯間,以至鄉郊,都有非法棄置廢物情況,假如廢物徵費導致大量家居廢物非法棄置,將會令衞生及鼠患問題更趨嚴重,對市民造成滋擾。 希望業戶明白面對屋苑樓齡日增,必須增加管理費以保持屋苑的財政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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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團在訂定管理費水平時,必須根據條例列明的規定和程序處理。 加管理費通告 由於法團增加管理費無須向政府申報,條例亦沒有要求法團須向民政事務處提交每次業主大會需要議決的事宜,因此我們並沒有這方面的數據。 加管理費通告 淘大花園業主委員會聯會主席葉興國指,受最低工資影響,外判清潔工及保安工資須調高,加上樓齡逾30年須維修,預計明年需增管理費6至7%;麗港城仍待開會商討,有地產經紀預計,管理費平均加10至15%。 美孚新邨共8期,第8期業主立案法團前委員葉少舟居於900呎單位,他指去年管理費由1,200元加至1,300元,增幅8%,預計來年各期增幅維持在約8至10%。

加管理費通告: 有關:元朗天盛苑業主立案法團召開特別業主大會通知書

香港環境衞生業界大聯盟召集人甄瑞嫻稱,最低工資上調會產生漣漪效應,料清潔服務費需加13至15%。 管理公司訂下管理收支預算後,根據公共契約(公契)指引,按業權份數向業主收取管理費,通常是以每平方呎建築面積計算。 為使物業內各業主能公平地負責其業權的管理服務支出,公契亦預先將物業按不同用途(如商業、住宅)及伙期分拆成不同部份,業主按所屬部份的業權支付管理費。 Vicki坦言,自己過去一直甚少關心屋苑問題,惟今次管理處諮詢做法極有問題,才令她積極發聲。 居民群組內有業主留言指,短短數年間,管理費由600多元,加至900多元,增幅驚人,不可接受。 另一居民Rio直指,屋苑只有一小片草地及少量燈飾,但財政報告中每年用於園藝及燈飾的開支卻高達30多萬元,令人費解。

加管理費通告: 有關:法團管委會委員替補事宜

管委會與客戶服務處會繼續嚴控大廈支出,積極做好大廈維修保養及管理工作,使業戶享受舒適的居住環境。 經管委會分別於6月13日、7月27日及8月20日的管委會會議中審慎考慮屋苑現時的財務狀況及業戶的寶貴意見後已修訂財務預算,最終議決通過由2012年9月1日起住宅管理費10%,車場管理費增加16.5%。 物業管理費的釐定,是基於一個簡單的方程式:「支出等於收入」。 根據這準則,管理公司按每會計年度的預算支出,打出管理費收入的數目,務求達至收支平衡。 由此可見,管理費與樓價是沒有直接關係,主要是屋苑整體開支、伙數多少影響業主需繳交管理費。

加管理費通告: 什麼是「業主委員會」? 什麼是「業主立案法團」?

2019冠狀病毒病肆虐,本港經濟慘淡,減薪裁員的消息浮現,市民人心惶惶,惟粉嶺居屋屋苑榮福中心今年卻「疫市」加收管理費7%,而且諮詢手法頗具爭議,引起業主反對,最終增加管理費的計劃在諮詢期內難產,管理公司改為凍結財政預算。 會德豐將軍澳新盤Capri本月入伙,業主們興高采烈地收樓,交樓質素都未睇,一見大堂通告就扁哂咀,內容指:「如每座安排保安員當值,管理費需增加約20%」。 但倘若業主真的可取得半成業權份數,推舉召集人召開會議,他們的談判籌碼就會即時大增,至少在整個選舉過程中,因經法院頒令下,業主是必然委任的召集人,可掌控整個選舉;管理公司只能作輔助角色。 更極端的例子,就是業主可以撇下管理公司不顧,由業主自己去承辦。 反觀「業主委員會」只屬諮詢性質,其作用只是向管理公司作出意見上的反映,卻不能監察管理公司的行為。 如果業主對管理公司的薪酬有任何懷疑,而作出咨詢,管理公司也可以拒絕作答。

其中最受爭議一項,就是管理公司預留近215萬元作維修及工程用途,包括全幢大廈電梯翻新工程。 有這個擔心,也因為新一年度預算案中,部份未經業主表決的議案,管理公司已預留了相關預算,其中最受爭議一項,就是管理公司預留近215萬元作維修及工程用途,包括全幢大廈電梯翻新工程。 其實只要小業主對投標工程價格有合理懷疑,最直接還是向廉政公署舉報。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邵昕)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特區政府將設至少18個月準備期,之後視乎社會經濟情況,擬定正式實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