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2024詳細攻略!內含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絕密資料

由於車長當日21時43分才抵達屯門碼頭巴士總站和需要下車前往海趣坊洗手間如廁,使原定21時45分開出前往深圳灣口岸之班次延遲至21時50分開出。 因車長動作緩慢,一名男乘客對此不滿,上車後指摘司機故意拖延開車時間而引怒斥該名車長,男乘客事後向城巴投訴該名車長。 涉事車長其後在同年4月20日被資方召見,資方向車長作出嚴厲紀律處分,即時將其解僱而不給予代通知金及任何解僱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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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注意,在本審裁處進行民事訴訟可能是一場長期抗戰,由提出申索到排期審訊和作出判決,可能需要很多個月的時間,因此,你可能會感受到由此而產生的巨大壓力。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根據《勞資審裁處條例》第27條,審裁處可收取任何其認為有關的證據,而證據規則並不適用於審裁處的法律程序。 換言之,閣下毋須太過顧慮提交證據之繁文縟節(那些規條只須律師在其他法庭內遵守),審裁官會給予閣下適當的指引。 話雖如此,閣下絕不能向審裁處提交虛假證據。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勞資糾紛

有關委派代表的詳情,請參閱第4冊《小額錢債案件的一般法律程序須知》中的第2段。 能夠支持你的申索或抗辯(視乎情況而定)而又未曾提交本審裁處或送達另一方的所有文件的正本,以及這些文件的副本2套,以便一套提交本審裁處,另一套則送達給另一方。 5.3如果申索人在簡短提訊之後決定中止申索,或被告人在簡短提訊之後決定中止反申索,便需要先得到審裁官批准。 除非審裁官已給予批准和下令取消聆訊日期,否則訴訟各方必須按照原定日期出席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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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各方應該仔細地記下自己想在審訊中提出的所有證據,以防遺漏任何重點。 此外,訴訟各方應該確保自己的證人會如期出席審訊,而證人則應該在出席審訊前把自己的證人陳述書重溫一遍。 3.3為了確保提訊有成效,訴訟各方都應該熟悉案件的最新發展。 此外,他們須要把已經提交本審裁處的文件,以及由另一方送達給他們的文件,全部都帶來,因為審裁官可能會在提訊中引用這些文件。 3.1提訊是在簡短提訊之後和審訊之前所進行的聆訊。 在審訊前有時須要進行不只一次的提訊,視乎案件的複雜程度和許多其他因素而定,例如訴訟各方是否已遵照本審裁處所作出的指示為審訊作好準備。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提交申索需要多少費用?

有關分期繳付的和解協議一經簽署,對與訟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如被告人通知調查主任,表示願意於首次聆訊之前全數繳付申索款額,調查主任會安排被告人以書面確認他/她的意願。 有關款項可供領取時,審裁處的會計部將會通知你。 審裁處登記處會向你提供一份預約當事人名單以核實你的姓名、地址及香港身份證號碼。 你亦應核實擬被告一方的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以便申索書副本能有效地送達擬被告一方的正確地址。 此外,你必須注意,郵政信箱號碼並不能被視作有效地址。

若雙方均沒有律師代表,申索人與被告人可各自準備他們的上訴文件夾,該文件夾仍須於上訴聆訊前7天存檔。 勞資審裁處頒令債務人繳付欠薪予呈請人和那三位員工後,他曾發律師信予他們追討賠償,不久收到其中一人的電話(他並非呈請人,債務人在庭上說應該是呈請人的哥哥),債務人與他協商後,大家同意互不追究。 收到本呈請後,他為了息事寧人,提議分12 個月支付28,000 港元予呈請人,惟遭拒絕;於是在2006 年10 月6 日再發出律師信向呈請人和其他三人追討賠償。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審訊時將會怎樣?

經細心考慮所有證據後,本席認為,債務人已履行其舉證責任,證明他有一有效的反申索,而該反申索超過呈請的款額。 如閣下不明白或聽不到問題,可要求重問。 如不知道答案便應該直說不知道,而不要嘗試編造一個答案。 若果閣下作供時故意說謊,便會犯下故意作虛假證供罪,並可能因此而被起訴。

若你已經在勞資審裁處入稟,並希望在出席首次聆訊前尋求與被告達成和解,你可向負責處理你的案件的調查主任尋求協助。 申索的聆訊須公開進行,但如審裁官認為為公正起見,申索的聆訊或其部分應不公開進行,則屬例外,而在此情況下審裁官須作出相應的命令。 李女士在擬上訴理由中對暫委審裁官的指摘多是基於她對事實裁斷的不滿,她認為暫委審裁官沒有詳閱自動辭職信,這沒有根據,審訊的謄本紀錄顯示暫委審裁官甚而問印尼語傳譯員辭職信的內容。 「38. ……只可以就著法律觀點提出上訴,這不僅限於審裁官犯了明顯的法律謬誤,有時若真實而唯一合理的結論與原審裁斷互相抵觸,則處理上訴的法庭可假設被上訴的決定涉及法律觀點上的錯誤。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第25章 《勞資審裁處條例》 第35B條 上訴法庭處理上訴的權力

債務人在庭上說,沒有開展法律程序,是因為雙方互欠的數額相差甚小,開展法律程序是不值得的。 因訴訟雙方不能聘用代表律師,審裁官會於開審時為雙方簡介審訊程序及將會涉及的法律問題。 如閣下仍感不安,可於出庭前向審裁處職員索取一些初步資料。 又如你不依照上述時間地點出席,審裁處會在你缺席的情況下聆訊此宗申索,並在你缺席的情況下作出其認為適當的裁斷或命令,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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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有關表格也可以透過本審裁處的互動音頻電話錄音系統經由傳真取得。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5.6審裁官會在審訊的最後階段宣布判決;如果案件涉及複雜的爭論點,則可能須要押後宣判。 此外,如果審裁官認為訴訟各方須要提交進一步的證據,也會把審訊押後。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提出申索前須知

審裁處根據本條就訟費作出裁斷時,亦須就如此有法律責任繳付訟費的每一方所須付的款額作出指示。 訟費的裁斷可強制執行,方式與強制執行審裁處的其他裁斷的方式相同。 2016年4月8日晚上,一名報稱患有腎結石及前列腺炎等疾病的區姓車長準備駕駛一輛亞歷山大丹尼士Enviro 500(車隊編號8107)行走B3線前往深圳灣口岸。

  • 申索人也可以到司法機構的網址下載上述樣本,或透過本審裁處的互動音頻電話錄音系統經由傳真取得上述樣本。
  • 在2008 年10 月,威達與君得同意,把兩名申索人在內的三名員工轉至君得,當時馮先生沒有反對這安排。
  • 另外,葉先生是一獨立證人,他確認有生財工具被火燒毀。

政府明白現時部分僱員追討勞資審裁處已判得直的欠薪時所遇到的種種困難。 我們會繼續與司法機構緊密合作,探討切實可行的改善措施,以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根據香港法例第 57 章《僱傭條例》附表 1,連續性不會因雙方根據該條例第 3 段所作出的安排而間斷。 因此,本席接納吳大律師的陳詞,由於每次個別僱用中並非必定涉及相互責任,原審審裁官的裁斷,即每次個別僱用和總體合約都必定涉及相互責任,在法律上是錯誤的。 填上如被告人沒有將申索人復職/再次聘用申索人,則須支付的《僱傭條例》(第57章)第32NA條所述的款項的款額。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訴訟各方

如果判定債務人沒有把判決款項繳存本審裁處,執達主任便會把被扣押的物品公開拍賣,然後在所得的收入中扣除必要的法庭收費後,把餘款給予勝訴的一方。 6.1在訴訟的過程中,訴訟各方有時會向本審裁處提交和向另一方送達越來越多的證人陳述書和文件。 因此,理想的做法是把所有文件都全部編上頁碼,以便當你想引用某份文件時,審裁官和另一方都可以輕易地根據你所提供的頁碼找到那份文件。 5.1訴訟各方和他們的證人都必須出席審訊。

原告人的狀書並沒有列出所有重要事實,包括相關公積金計劃的條款及支付責任等,以支持他有關公積金的申索。 另一方面,要構成一個合理的訴訟因由,原告人不能只單純指出訴訟因由的名稱或類別,他必須列出所有重要的事實,目的是使另一與訟者能夠透過這些重要事實瞭解原告人的整個案情,從而準備對策。 原告人在本案指稱的涉案人士,大部分已退休、離職或尋回的機會不大,即使找到,他們很可能記不起20多年前的人和事,若讓原告人在這情況下繼續此案,被告人的權益將受嚴重損害,亦不可能有一個公平的審訊。 原告人離職後,被告人的公積金受託人向原告人發出一份有關原告人在該公積金計劃下的權益資料,並於1997年9月24日,向原告人發放他在該公積金計劃中應享的權益,共$29,688.77。 由於原告人在被告人機構服務的年資只有約4年4個月〔即少於5年〕,故此,原告人在離職時,只有資格取回該計劃中僱員供款部份的權益〔即原告人自己供款的部份〕。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勞資審裁處 pdf 版本

城巴第B3A號線(山景邨—深圳灣口岸)恢復服務及臨時服務調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23年2月16日。 運輸署交通通告:〈開設城巴輔助路線第B3M號線(深圳灣口岸-屯門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循環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13年7月17日。 深圳灣口岸開經:深港西部通道、元朗公路、屯門公路、杯渡路、青山公路—青山灣段、屯興路及屯門鄉事會路。 深圳灣口岸開經:深港西部通道、元朗公路、屯門公路、杯渡路、屯門鄉事會路、屯興路、青山公路—青山灣段、海榮路、屯門鄉事會路、海珠路、海皇路、皇珠路、龍門路及湖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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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申請撤銷命令及恢復聆訊案件,你可填妥一式兩份的表格18 —「恢復申索申請書」,並向審裁處的登記處繳付45元的訂明費用。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審裁處在聆訊申索時,可隨時容許證人或一方經宣誓或不經宣誓作證。 審裁處可收取任何其認為有關的證據,證據規則並不適用於審裁處的法律程序。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被告人可否申請撤銷審裁處在他/她缺席聆訊的情況下作出的命令?

我們致力提供更完善的服務,歡迎各方提出意見及建議,來信請寄香港 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司法機構政務長收。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同樣地,這項申索亦屬於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範圍,原告人在高等法院提出這項申索,亦是濫用法庭的法律程序。 1.1如果審裁官判某一方勝訴,但是敗訴一方卻沒有遵照判決付款,則勝訴的一方可以透過本審裁處向司法機構的執達主任辦事處申請《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簡稱“封票”),以強制執行判決。 請注意,除非上訴涉及法律觀點,或申索事項超越本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範圍,否則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不會給予上訴許可。 原訟法庭沒有權力推翻或更改原審審裁官就案件事實所作的裁定。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第25章 《勞資審裁處條例》 第8條 修訂附表的權力

被告人的文件的頁碼則應該以“D”為字頭,因此第1頁是“D1”,第2頁是“D2”,如此類推。 3.1訴訟各方有時候會想把一些照片或草圖呈堂。 嚴格來說,拍攝那些照片或繪畫那些草圖的人須要出庭作證,以證明那些照片或草圖是由他們拍攝或繪畫的。 不過,如果另一方並沒要求拍攝者或繪畫者親自把那些照片或草圖呈堂的話,這些人便無須出庭作證。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第25章 《勞資審裁處條例》 第21A條 被告人缺席時所作的裁斷或命令的作廢

2.2被告人必須以表列形式列明每月的收入和開支,以支持他的申請。 此外,被告人還必須提供所有能夠支持他的申請的證明文件,例如銀行結單、報稅表、審計報告等。 被告人(無論是個人、法團、獨資或合夥經營的商號)的全名和地址。 請注意,上述地址應該是在香港境內的地址,本審裁處不接納郵箱地址或轉交地址。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二、 法庭支援服務

審裁官可以進行聆訊以決定是否批准訴訟人作出有關的修改,也可以無須進行聆訊而作出決定。 4.2反申索書是由被告人提交的反訴文件。 如果被告人除了就申索提出答辯之外,還想根據一些與申索有關連的訴訟因由或事實,向申索人提出獨立的申索,便須要提交反申索書。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聆訊

他們是在27 日收到廠長通知,指朱先生在廠內散播謠言,說威達即將倒閉,引致廠內員工人心惶惶,而且滋擾威達的客戶。 由於君得的張先生要求她離開,她便在4 月26 日離開香港的辦公室,在4 月份時她已不能聯絡到馮先生,至5 月返回威達時,才得知馮先生已離開了威達。 黃小姐不清楚2010 年4 月份時威達公司內所發生的事情,因為她當時沒有參與公司的內部事務,只負責核數。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勞資糾紛告上法庭等於拖延時間?

原告人稱,他被解僱後,一直無法找到住宿導師〔福利工作員〕的工作,並誘發精神病〔思覺失調〕,只能找到保安員的工作。 原告人亦稱,他在失業期間,因無法支付其〝居者有其屋計劃〞的居所的物業按揭供款,導致居所物業被債權銀行拍賣,更欠下房屋署二十多萬元的債務。 原告人稱,被告人設有公積金及終止僱傭金制度,但被告人以一個月代通告金即時解僱原告人,未有發還原告人〝員工部分〞的公積金。 如果執行封票的行動失敗,嘗試執行封票的費用便會從按金中扣除,餘款會退還給勝訴的一方。 嘗試執行封票的次數愈多,費用也會愈高。 5.2證人會在經過宗教式或非宗教式宣誓後作出口頭證供。

無論捐款多寡,都能幫助HKLII得以繼續運作。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閣下的捐款將由香港大學處理,並全數撥作營運HKLII之用。 如欲索取此網站內沒有收載的判案書,請以書面方式臚列索取有關判案書的理由,直接向有關的法庭登記處提出申請。 與訟雙方應參閱《預備審訊須知》的小冊子瞭解詳情。

勞資審裁處案件編號: 被告人在收到申索書後可以怎樣做

如另一方的證人經已作出對閣下有利的回答,閣下應立即提出下一條問題( 或結束盤問),以免證人再作任何解釋。 如閣下不盤問另一方的證人,便可能暗示不反對他們的證供。 但閣下亦不應純粹為表反對,而刻意提出一些瑣碎無聊或與案件無關的問題,否則可能會令審裁官覺得煩厭。 在出席審訊前,閣下一定要先與證人面談,以評估他們之可信性、對事件之了解程度、及預計他們於審訊時會提出甚麼證供,但絕對不可為他們預先設定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