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可以拒絕嗎2024詳解!(持續更新)

為了讓司法成為全體國民的司法,擔任國民法官屬於國民義務,原則上如果符合資格且沒有無法擔任的事由,是無法拒絕的。 若無正當理由,卻在國民法官選任日未到庭,依國民法官法第99條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國民法官可以拒絕嗎 言詞辯論結束後則會進入評議階段,由國民法官就審理過程中聽到的內容和法官討論、交換意見,最後投票決定被告是否成立犯罪、以及如何量刑。 到庭選任:到庭選任的過程是不公開的,但該案的檢察官跟被告辯護人必須到庭,且可以對候選國民法官進行詢問,並聲請法院排除他們認為不適任的候選人(一方最多 4 人);而有正當理由可以拒絕被選任的候選人也可以在此時向法院提出拒絕被選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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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參考Q3609的流程圖,法院收到應行國民參與審判的案件後,會從該年度的備選國民法官中隨機抽選出「候選國民法官」,於選任程序期日的30日前,通知候選國民法官到法院參加選任程序。 選任程序的進行時間約數小時到半日,也有少數需要一日的情形,此外,若您經選任為本案的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那麼您就必須參與後續的審判程序,直到案件宣判,國民法官任務即終了。 民眾不需主動報名國民法官, 第一輪先經過隨機抽選後, 會進入審核複選。 當有需要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時, 會從複選名冊中選取「候選國民法官」, 並通知參與選任程序。 ,案件被告犯得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者,這樣的案件才會找來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依據司法院的預估,每年約有600件這樣的刑事案件。 開審陳述是由檢察官及辯護人說明他要證明的事項、接下來要調查證據的內容、順序及方法,讓國民法官和法官們迅速掌握本案審理重點的程序。

國民法官可以拒絕嗎: 國民法官怎麼選?

最後決定要量處的刑期(包含是否沒收),在評議完成之後,會宣示判決,國民法官們的任務就完成了。 首先,依據草案第8條之規定,原則上國民法官擁有和職業法官同等的權利,也就是可以認定事實、適用法條、決定量刑及參與評議等等,僅有比較專業、繁雜之事項,例如證據調查必要性、訴訟程序事項裁定及法令如何解釋等,專由職業法官為之。 上述即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之權利義務,如果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種情況,就無法拒絕擔任國民法官,所以一旦接獲法院的合法通知,候選國民法官必須遵守法院通知的時間到庭。 倘若無正當理由而未於國民法官選任期日到庭,將導致法院無法順利完成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的選任程序,進而影響後續國民參與審判程序無法順利進行,法院得《國民法官法》第99條規定處罰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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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庭選任進入選任程序後,該案件的檢察官、被告辯護人可對候選國民法官進行詢問,檢察官、被告與辯護人雙方各可聲請排除4名不適任的候選人。 若後續符合資格並被抽選到為國民法官(或被位國民法官),即須接續全程出席「審判程序」及「評議程序」。 國民法官可以拒絕嗎 國民法官制度目的,希望審判過程中,加入各行各業的多元經驗與想法,得以和法律專業對話及溝通了解,使得判決上擁有更全面視角,反映一般國民的正當法律感情。

國民法官可以拒絕嗎: 法律知識

3.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如:在桃園市連續居住滿 四個月,就有可能成為桃園地方法院的國民法官候選人)。 生活除了吃喝玩樂,更有數不盡的日常需求,想要的、需要的是否常常讓你顧此失彼? 倘若現任或曾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無正當理由而洩漏評議秘密,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決定被告有罪、無罪的「有罪認定」部分,須由 9 位法官(國民法官及法官)達成 2/3 以上共識決認定。 地方法院應於每年9月1日前,將所估算之隔年度所需備選國民法官人數,通知管轄區域內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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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抽選:首先,法院會在前一年的9月1日前,估算需要的國民法官人數,並通知地方政府。 接著由地方政府從符合資格的民眾中,隨機抽取一定人數,製作初選名冊給法院。 國民法官法庭由法官三人與國民法官六人組成,認定被告有罪無罪的關鍵條文規定,須要包括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判處死刑的話,也須取得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如果沒有獲得該比例人數同意,就將視為無罪判決或判有利被告的認定。 國民法官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且應依法公平誠實執行職務,國民法官有詢問被告與證人的權利。 綜合媒體報導,國民法官備選人選可能為20-30人,審判庭當天,這些人到庭之後,會再從中抽出6名國民法官,檢方、辯方對人選沒有意見,審判庭就會展開,有意見可發動拒卻權聲請換人,每一方只有四次機會。 國民法官適用案件類型為故意犯罪造成死亡者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據司法院統計,每年約有 件(排除少年刑事案件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國民法官可以拒絕嗎: 生活與休閒

國民法官雖然沒有法律背景,但可以把不同的生活經驗、價值思考、法律感情,帶進法庭。 藉著國民法官的參與,可以讓司法審判更透明,讓司法專業與外界對話,彼此交流與反思,藉此促進國民與法院間的相互理解。 國民法官可以拒絕嗎 法院接下來就會依照調查表以及在選任期日詢問候選國民法官的情形,排除不符法定資格的人,或依法拒絕擔任國民法官的人,或虛偽陳述的人。 國民法官可以拒絕嗎 此外,檢察官、被告辯護人雙方也可以不附理由地要求法院不選任特定的候選國民法官(最多各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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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只要符合資格,即被「教召」時向法院明確表示拒絕即可,但若不確定自己是否符合資格,或是有所顧慮,也能撥打免費法律諮詢專線給我們,我們能為您詳細解說,確保您的權益。 ​​選任當天,法院要通知檢察官、被告跟辯護人到庭,原則上被告可以不到,但如果法院認為有需要,也能禁止或限制被告在場。 若勞工因為出任國民法官而遇到雇主惡意刁難侵害權益情形,均得引用前述規定向各地方主管機關檢舉,進行勞動檢查並加以裁罰。 依勞動基準法第43條授權勞動部訂定的《勞工請假規則》第 8 條規定:「勞工依法令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定之。」因此,勞工若因出任國民法官而須請公假時,雇主仍然要給薪。 依《國民法官法》第12條規定,年滿二十三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均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 智邦法律事務所有專業律師合作,離婚諮詢、外遇賠償、子女監護、調查蒐證、刑事辯護,致力於輔導民眾渡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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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擔任台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主委、陽明大學EMBA副教授級專技人員教師及臺灣高等法院調解委員、臺北、士林、基隆地方法院勞動調解委員,並曾在司法院法官學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及桃園、雲林、高雄、橋頭地方法院講授勞動法議題。 擔任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是國民的法定義務,所以如果符合法定的資格,又沒有不能擔任國民法官的事由,如果被抽選成為國民法官的話,原則上不能拒絕擔任國民法官。 台灣將於2023年推動的「國民法官」制,其實和韓國的陪審團制度不太一樣,是由選出的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一同參與審理與判決,影響的力度自然也大於韓國的陪審團哦。 然而談及現實面,王子榮坦言這個制度也有令人擔憂的地方,最首要的就是司法人力不成比例的問題,勢必會排擠到其他案件的進行;再者就是刑事廳和司法院雖大力宣導國民法官制度,但「司法城鄉差距非常明顯」,要怎麼推廣出去也是一大難題。 在法庭上,講法官都是連名帶姓的,「這本來就是我們對自己職業的一個尊重」,不過拉回國民法官身上,刑事庭審判長王子榮表示,一定要盡到比較高的保護義務,因為就連法官都擔心被肉搜了,何況是國民法官,因此他們在資料保護上,也花了很大的心力。

國民法官在審判中,除聽取檢察官、被告、辯護人提出的證據與主張外,也可直接訊問或詢問證人、鑑定人、被告、被害人,再與法官一起評議,與法官立於對等立場相互討論、充分陳述意見,共同形成論罪科刑的最終決定。 民國111年3月25日國民法官選任辦法總說明說:關於踐行選任程序必要事項之辦法,由司法院定之,為國民法官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四條明定。 自1990年代開始,為了提高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使人民更貼近司法、理解司法並避免過於背離人民情感的判決出現,包括國民參與審判、人民觀審等制度都不斷被提出,也有不少人鼓吹仿效美國建立陪審制度。 所以說「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之所以會來到我們手上,除了因為新制規定,也因為我們運氣「夠好」被抽中了。 辯論程序終結之後,進入到評議程序,法官會就評議相關規則及應注意的事項進行說明,國民法官會就案件的內容各自表示意見、交換想法,並依照法庭上所呈現的所有證據,確定被告究竟做了哪些行為?

國民法官可以拒絕嗎: 國民法官是什麼?簡單搞懂新制度!

但代理人所為之聲請,不得與告訴人或訴訟參與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國民法官法,有關罰則,規定在第五章第94條至第103條,共10條,而如果國民法官收受賄賂,會有刑事責任嗎? 國民法官法,有關罰則,規定在第五章第94條至第103條,共10條,而如果賄賂國民法官,會有刑事責任嗎?

完成國民教育,我們的國民教育是從民國57年從6年延長到9年,103年起延長為12年,是否完成國民教育,要看年紀而定。 國民法官可以拒絕嗎 伊能靜日前跟家人一起慶祝55歲生日,她在社群有感而發時間過太快,之前為女兒與兒子忙碌奔波,加上演藝工作忙得不可開交,她決定今年一切放慢腳步,不要當女神,要好好享受人生。 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居住滿四個月以上,例如新竹地方法院轄區為新竹市和新竹縣、嘉義地方法院的管轄區域為嘉義市與嘉義縣。

國民法官可以拒絕嗎: 國民法官新制上路 誰有資格參與審判?拒絕會被罰嗎?

民眾不需主動報名國民法官,第一輪先經過隨機抽選後,會進入審核複選。 當有需要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時,會從複選名冊中選取「候選國民法官」,並通知參與選任程序。 個案抽選:在需要國民法官參與的案件發生時,法院會再從複選名冊中隨機挑選出候選國民法官,並通知被選中的人參與到庭選任的程序(如果被選中的人有表明自己不具資格、或有正當理由拒絕,就可以不參與後續到庭選任的程序)。 上一篇《誰可以當國民法官?有哪些保障?》一文,說明了擔任國民法官的資格,但實際上被選為案件的國民法官要經過一定的程序。

  • 擔任國民法官屬於國民義務, 原則上若符合法定資格, 又無不能擔任之事由,是無法拒絕的。
  • 日昨再收到桃園法院通知,要張婦八月十六日上午到法院報到,以進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讓張婦女兒直呼「太離譜」。
  • 最後我們也會發現,其實月經豐盛談的不只是生理用品的選擇,也是社會汙名與月經的和解,成就一個包容、友善的社會的必經之路。
  • 四、有重大疾病、傷害、生理或心理因素致執行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
  • 雖然陪審團有權決定量刑或是否有罪,但頂多只有「勸告」判決的能力。
  • 圖/司法院國民法官新制於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這是我國司法史上首次讓一般國民以法官身分參與審判。

於科刑辯論前,並應予到場之告訴人、被害人或其家屬或其他依法得陳述意見之人,就科刑範圍表示意見之機會。 二、對於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本人或其配偶、八親等內血親、五親等內姻親或家長、家屬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有致生危害之虞。 完成國民教育是指有國中學歷就算喔,例外例如有國中的修業證書、學力鑑定證書等情形,都算是已經完成國民教育。

國民法官可以拒絕嗎: 國民法官被選上可以拒絕嗎?

除依前條之抽選方式外,法院認有必要且經檢察官、辯護人同意者,得先以抽籤方式自到庭之候選國民法官中抽出一定人數,對其編定序號並為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之不選任裁定。 經抽出且未受裁定不選任者,依序號順次定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至足額為止。 檢察官、被告與辯護人,於前條所定程序後,另得不附理由聲請法院不選任特定之候選國民法官。 法院為進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應將應到庭之候選國民法官之調查表,提供檢察官及辯護人檢閱。

但關於非應行國民參與審判之罪,法院得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聽取當事人、辯護人及輔佐人之意見後,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國民法官可以拒絕嗎 「國民法官」制度將在2023年1月1日起正式上路,是近年來重要司法改革之一,主要規定在「國民法官法」,核心精神是透過「國民與法官共同參與刑事審判」,來提升司法透明度,增進國民對於司法的瞭解及信賴,而國民依法有擔任國民法官的義務。 不同於陪審團獨立坐在一側,國民法官的法庭席位是和職業法官坐在一起的,全程參與審判程序。 在過程中要檢視檢察官、被告或辯護人提出的證據,能補充訊問或詢問被告、被害人、鑑定人、證人等,及聽取後續的言詞辯論。

國民法官可以拒絕嗎: 國民法官資格哪些人符合?

除了從剩下的候選國民法官中抽選6名國民法官,為了避免國民法官因故無法執行職務,法院會再抽選1至4位預備人選作為「備位國民法官」,屆時依序遞補國民法官的空缺。 國民法官能夠參與的審判有兩個種類,一個是本刑在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案件,一個是故意犯罪致人於死的案件,而前者將會在2026年才正式開始實行,後者將會在2023年就開始實施。 亞里斯多德說:「法律是遠離激情的理性。」出社會獨立執業之後,接觸到各行各業的人,才深刻的體悟到,法律人過度的理性,法條中的艱澀文字,對一般民眾來說,其實充滿距離。 希望自己能傳遞溫暖,改善大眾對「法律人」的刻板記憶,除選擇家事專科律師,民事求償律師,也擔任刑事辯護人外,更期許能透過簡單直白的文字,分享更多法律知識與觀點,降低ㄧ般人對於不懂法律的恐懼。 A:由於可以參與判決決定的共有 9 人,若判有罪要有 6 票以上同意,且國民法官、法官雙方都分別要有同意票。 結語:本文簡介了國民法官的制度、選任條件、具體的工作內容,以及參與審判的方式,幫助想了解國民法官的你快速搞懂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