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6大優勢2024!(小編貼心推薦)

所提供的資料將會用於協助政府應對2019冠狀病毒蔓延的工作及相關的用途、流行病學調查和接觸追蹤工作及進行違反相關法律的調查及檢控工作。 由於櫃台服務時間將會縮短,本處辦事處提供公共服務的等候時間將會延長,亦需要較長時間處理以印本形式交付的文件。 由於櫃台服務的調整,本處辦事處提供公共服務的等候時間將會延長,亦需要較長時間處理以印本形式交付的文件。

未能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及拒絶提供聯絡資料的人士將不得進入本處場所。 本處於同日亦發出了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4/2022號及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5/2022號,當中載述「提交文件的主要變更」及「公眾查冊服務的主要變更」的詳情。 2021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即將於2022年10月1日生效。 因此,公司註冊處發出對外通告第7/2022號取代該通告,藉此更新該通告內所提述的「執業會計師」的定義。 金管局信貸風險監理處主管容渭燊表示,2018至19年度,逾九成半新造按揭物業業主都授權銀行採用「電子提示服務」。 最後一步,已完成註冊的契,會送到土地註冊處的中央影像處理中心,以先進的影像處理方式儲存在電腦系統內,方便市民於網上或親臨各查冊中心訂購相關的影像處理副本。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登記電子提示服務 了解物業狀況

為配合政府4月28日公布由5月4日起分階段恢復公共服務,公司註冊處會在繼續保持高度警覺和採取所有必要的預防措施下,由5月4日起恢復正常服務。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歡迎立法會昨日(7月9日)通過《有限合夥基金條例草案》。 公司註冊處由2021年1月28日起,除維持現時提供的櫃台服務外,將重新開放公眾查冊中心。 公司註冊處在繼續採取針對性措施減少社交接觸和實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由2021年2月18日起恢復正常公共服務。 提供姓名、聯絡電話和到訪的日期及時間,這些資料只供協助政府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蔓延的工作及相關的用途。

及 年度訂購服務的物業按揭數目,分別超過同年交付處方註冊的物業按揭總數的70%及95%。 這項服務讓金管局加強對認可機構按揭貸款的監管,以保障本港銀行體系的穩定。 認可機構也可以更有效地管理按揭貸款風險,同時亦有助業主防範按揭詐騙,並為土地註冊處開拓穩定收入來源,藉以不斷提升服務質素。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相關內容

土地註冊處處長張美珠指出,「物業把關易」有助業主對其物業的狀況保持警覺,適合所有擁有香港物業的人士,特別是經常身在海外或把物業出租的業主。 若物業在業主不知情下被出售或抵押,這項提示服務可讓業主及早察覺有異,以迅速採取跟進行動。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當你簽妥同意書,並在認可機構及本處完成所有相關手續後,本處會於認可機構提交的服務訂購申請獲批後3個曆日內,發送電郵至你的電郵地址以作核實及保障私隱之用。 你可以從電郵通知書知道有關文件的相關資料,包括文件日期、註冊摘要編號、文件性質及文件交付註冊的日期。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只有「指明人士」可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申請取覽受保護資料。 為協助業主保障物業權益,土地註冊處最近優化其電子提示服務,推出「物業把關易」(Property Alert),令業主以簡易方式掌握其物業狀況。 這次,我邀請了土地註冊處處長張美珠粉墨登場,以深入淺出的方式介紹這項服務。 《公司條例》(第622章)下的公司登記冊新查冊安排的第二階段將於2022年10月24日(下稱「實施日期」)開始實施。 由實施日期起,公司註冊處處長不得提供董事的通常住址,以及董事、公司秘書及某些其他人士的身分證或護照的完整號碼(下稱「受保護資料」)讓公眾查閱。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日在網誌中表示,為加強按揭貸款的風險管理,協助保障本港銀行體系的穩定,土地註冊處與金管局合作,推出一項供銀行訂購的「電子提示服務」,協助銀行「把關」。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土地紀錄的種類

這項服務令銀行及業主雙方能快速及同步掌握資訊,在有需要時採取適切的跟進行動。 「註冊易」的公司用戶(商業登記公司用戶除外)及個人用戶均可在「註冊易」免費委任註冊代理人(「代理人」),以電子形式交付較常用的指明表格(成立本地公司及註冊非香港公司的申請除外)。 代理人可以是公司或自然人,但必須在「註冊易」登記成為代理人,並獲得委任人授權及委任後,才可代表其委任人在「註冊易」以電子方式提交文件。 電子提示服務的對象是業主和《銀行業條例》(第155章) 下的認可機構。 如果你登記了這項服務,每當有涉及你的物業的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你便會收到電郵提示,作用是避免有人誤認業主,將單位出售出租,這類情況,或於業權糾紛多的村屋交易出現。 你只須簽妥同意書,並在同意書上提供你的電郵地址,便可選擇收取就你的物業發出的電子提示通知書,本處不會就這項提示通知的安排向你收取任何費用。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土地註冊處處長張美珠及同事親身拍攝短片,向大家介紹「物業把關易」的好處。 金管局信貸風險監理處主管容渭燊說,2018至19年度,逾九成半新造按揭物業業主都授權銀行採用。 土地註冊處發言人表示,「物業把關易」有助業主以簡易的方式掌握其物業狀況。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相關連結

就每宗涉及土地的交易,查明誰是有關物業的註冊業主和該物業是否有已註冊的轇轕均很重要,而這些資料可透過查閱土地紀錄取得。 要注意,政府最近修訂了查冊規則,表示政府部門有權拒絕惡意查冊,而且會向業主發出通知,如果業主能趕在查冊申請通過前修正問題,或以轉名等方式將問題「轉讓」出去,買家或不能揭發物業隱藏問題。 如果有涉及你的物業的押記/按揭文件在你預期之外交付本處註冊,電子提示通知書便有助你迅速採取適當行動。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注意到有按揭借款人在未獲得第一承按認可機構(即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事先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以同一物業借取額外按揭貸款的個案。 這些行為會增加相關認可機構的風險,若情況不受遏止,可能會威脅銀行體系穩定。 已遞交註冊但基於某種原因而未載入土地登記冊的文件的簡略資料(地段編號、地址、註冊摘要編號、文書性質、涉及登記冊數目及交付日期),都會在尚未記入土地登記冊的註冊摘要列表內顯示。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根據於2020年10月1日生效的《2020年公司(費用)(修訂)規例》,公司註冊處寬免公司依時交付的周年申報表登記費,為期兩年。 有關新查冊安排第二階段的全面資訊,包括對外通告、資料小冊子、常見問題等,可瀏覽本處網站內「新查冊安排」的專設欄目。 公司註冊處於2021年8月16日發出的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1/2021號公布,《公司條例》下的公司登記冊新查冊安排會分三階段實施,而第二階段將於2022年10月24日生效。 下列表格(以中文Word 2003 或以可輸入資料的pdf 格式製備) 並不適用於「註冊易」的登記用戶。 「註冊易」的「公司用戶」及「個人用戶」應透過「註冊代理人」功能內的表格E-RAG1登記其註冊代理人的委任及終止委任。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網上服務 (本港居民)

去年年初,土地註冊處為該服務推出電子渠道,令銀行更安全和方便地在網上遞交訂購「電子提示服務」申請,以提升服務和增進運作效率。 張美珠說,處方會繼續優化網上提交服務申請的設施,以及添加一系列方便用戶的功能,例如賬戶管理、查閱服務訂單狀況、接受以電子支票付款等。 去年年初,土地註冊處為該服務推出電子渠道,令銀行更安全和方便地在網上遞交訂購電子提示服務申請,以提升服務和增進運作效率。 張美珠處長說,處方會繼續優化網上提交服務申請的設施,以及添加一系列方便用戶的功能,例如賬戶管理、查閱服務訂單狀況、接受以電子支票付款等。 這是我踏入2020年第一篇網誌,首先祝願大家新年進步、身體健康!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於5月8日到訪本處,了解本處全面恢復公共服務後的運作情況。
  • 查冊記錄了一個物業的「前世今生」,是掌握業權誰屬、是否完整的好工具,租買前記得要好好利用。
  • 公司用戶及訂戶可在本處的網上查冊中心 () 或使用公司查冊流動版服務 (-cr.gov.hk) 訂購文件的影像紀錄。
  • 如欲申請訂購物業把關易,你必須是有關物業的土地登記冊上所顯示的現時業主,並須填寫一份訂購物業把關易申請表 (PDF 格式)(MS Word 格式)(網上表格)及以郵寄、速遞、親身或在網上遞交申請。
  • 用戶名稱或系統編配的密碼會經系統自動發送到你的登記電郵地址。

陳景宏:銀行會通知客戶已違反按揭契據條款,並按照實際情況採取不同處理方法,管理因此而增加的風險,例如提高按揭息率、要求借款人償還部分貸款或提供更多抵押品或擔保人等。 本 處 通 常 會 在 有 關 押 記 / 按 揭 文 件 交 付 本 處 註 冊 的 翌 日 發 出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如 果 你 想 更 改 收 取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的 電 郵 地 址 , 你 可 以 向 認 可 機 構 提 出 要 求 , 有 關 認 可 機 構 會 把 你 的 要 求 轉 介 本 處 處 理 。 你 只 可 就 每 個 物 業 提 供 一 個 電 郵 地 址 用 作 收 取 電 子 提 示 通 知 書 。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土地註冊處致力提升服務

由2017年2月1日起,金管局期望從事按揭貸款業務的認可機構就所有新造按揭(包括加按貸款)的貸款申請,訂購電子提示服務。 如以郵遞方式寄交申請,請確保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成功送達本處。 如你以郵寄或速遞方式遞交申請,你須把填妥的申請表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副本及附加身分證明文件副本一併寄交本處位於金鐘道政府合署19樓的客戶服務中心或任何一間新界查冊中心。 為減少社交接觸以減低疫情在社區傳播的風險,本處建議客戶可繼續以電子方式或郵遞方式交付文件。 期間客戶可繼續透過每日24小時運作的網上查冊中心()進行查冊。 本處的其他現行服務安排維持不變,包括繼續提供櫃台服務,接收以印本形式交付的文件,以及讓客戶領取成立公司的註冊證明書。

優化服務便利業主,尤其是方便長期居於香港境外的人士。 陳景宏:這項服務的服務對象為銀行,如銀行申請這服務時,新造按揭的物業業主亦選擇接收該服務的提示訊息,日後業主和銀行都會收到土地註冊處的電子提示訊息。 若現有按揭物業業主希望銀行對他的物業採用這個服務,可與相關銀行聯絡。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公共服務

這 些 行 為 會 增 加 相 關 認 可 機 構 的 風 險 , 若 情 況 不 受 遏 止 , 可 能 會 威 脅 銀 行 體 系 穩 定 。 認 可 機 構 如 欲 訂 購 電 子 提 示 服 務 , 必 須 按 《 個 人 資 料 ( 私 隱 ) 條 例 》 ( 第 486 章 ) 的 規 定 , 先 獲 得 相 關 物 業 業 主 的 書 面 同 意 。 查冊記錄了一個物業的「前世今生」,是掌握業權誰屬、是否完整的好工具,租買前記得要好好利用。 土 地 註 冊 處 於 一 九 九 三 年 八 月 成 立 , 為 香 港 最 先 以 營 運 基 金 形 式 運 作 的 政 府 部 門 之 一 。 我 們 致 力 為 市 民 大 眾 提 供 穩 妥 及 方 便 易 用 的 土 地 註 冊 及 資 訊 服 務 。

為鼓勵公眾更廣泛地使用本處的電子服務,由2020年10月1日起,以電子形式成立公司及註冊非香港公司所須繳付費用已扣減10%。 土地註冊處2017年2月推出「電子提示服務」,每當有涉及物業二按或加按文件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時,處方會向提供首按的銀行發出電子提示。 「綜合註冊資訊系統」是一個透過互聯網運用的電子平台。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IRIS 網上查冊服務

土地註冊處主要的職責是為一切影響土地的文件辦理註冊,同時提供土地紀錄給市民查閱。 土地註冊處二級土地註冊主任翁翱說,備存土地登記冊供市民查閱的目的,是防止秘密及有欺詐成分的物業轉易。 已註冊的契較未經註冊或在其後註冊的契享有優先權;經註冊後,有關的物業權益會記錄在土地登記冊上。 土地註冊處日前安排香港司法機構人員參觀中央影像處理中心的先進設施,就提供優質的電子影像服務交流和分享經驗。 張美珠表示,為保障個人私隱,銀行在訂購提示服務前,必須先獲得按揭物業業主的書面同意。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查詢

登入公司註冊處的網上查冊中心()進行查冊,或透過智能手機或流動裝置登入-cr.gov.hk,使用公司查冊流動版選擇所需的查冊服務。 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將會開放少數收款櫃台,接受以印本形式交付的本地新公司註冊申請。 公司註冊處在實施針對性措施減少社交接觸的前提下,由3月2日起恢復所有正常服務,詳情請參閱於2月28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為配合政府公布只提供必要、緊急和有限度的公共服務,以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在社區大規模爆發的風險,公司註冊處現時只提供有限度櫃台服務。 公司註冊處在繼續實施社交距離和感染控制措施的前提下,由9月15日起恢復正常服務,詳情請參閱於9月11日發出的新聞公報。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四方共贏 – 電子提示服務

假若你是先前電子提示服務的舊有用戶,並曾獲編配上文「申請訂購物業把關易」段所述的認證碼,你仍可繼續使用認證碼申請更改帳戶資料。 如你在申請表內提供正確及有效的認證碼,可無須提交上述的身分證明文件、附加身分證明文件、(如適用)授權書及法定聲明。 如你未能在申請表內提供認證碼,你便須提交上文第二段所述的身分證明文件副本及附加身分證明文件副本(個人業主透過網上遞交申請除外)。

在新機制下,根據香港以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以公司或有限責任合夥形式成立的基金,如符合本港有關新基金註冊為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夥基金的相同資格規定,可申請在香港分別註冊為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夥基金。 遷冊來港後,基金會如本港其他新成立的開放式基金型公司或有限合夥基金般,享有相同的權利和承擔相同的責任。 登記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首四位數字或字母、聯絡電話和到訪日期和時間,並須按現場工作人員要求展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作核實,在場人員亦會致電核實聯絡電話。

文件提交人請先查核公司的現況,然後才交付文件登記。 為已解散的公司交付的文件不能登記,並會退回提交人。 為了盡量減低肺炎疫情在社區擴散的風險,本處於金鐘道政府合署及九龍灣「一號九龍」的辦事處將於1月29日起關閉,本處於該兩個辦事處提供的公眾服務亦因此暫停。

由於用戶名稱是註冊易系統所辨認的獨特標識,因此不可與其他用戶名稱相同或在登記後更改。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310章) 在稅務局以非法團形式註冊的業務,例如商號或合夥業務亦可登記成為公司用戶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下稱「商業登記公司用戶」)。 以郵遞方式交付文件及所須的正確費用(如適用的話),地址為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支票抬頭人請註明「公司註冊處」。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我們的服務

凡「註冊易」的公司用户及個人用戶應透過「註冊代理人」功能內的表格E-RAG1登記其註冊代理人的委任及終止委任。 一般而言,銀行亦會主動要求業主登記電子提示服務,但由於登記此項服務屬自願性質,業主有權選擇不登記該項服務。 E-Form Filler 是一個應用程式,用戶需用它來進行網上提交及離線填寫從「註冊易」下載的電子表格。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訂購電子提示通知書的費用是多少?

因應疫情最新情況及政府僱員特別工作安排,公司註冊處由12月2日起提供有限度的公共服務,直至另行通知。 由於本處只能提供有限度服務,本處各辦事處提供公共服務的等候時間將會延長,而本處亦需要較長時間處理以印本形式交付的文件。 因應疫情最新情況及政府僱員特別工作安排,公司註冊處由2020年12月10日起除維持現時提供的有限度櫃台服務外,將暫時關閉金鐘道政府合署13樓公眾查冊中心,直至另行通知。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日起,使用公司註冊處管持的公共登記冊的查冊人士,須在查冊前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其姓名及身分識別資料,並繼續按現行安排作出其查冊目的的聲明,以及確認查冊所得資料只能作聲明的用途。 有關措施有助保障公共登記冊所載的資料只被用於該些登記冊成立的合法用途。

用戶可選擇查閱列表內尚未記入土地登記冊的註冊摘要的資料,而所選擇的註冊摘要的額外資料包括文書日期、代價、地段份數、交契人士等都會顯示出來。 在訂購期內,如欲更改你的帳戶資料或訂購詳情,你須填寫一份更改資料申請表 (PDF 格式)(MS Word 格式)(網上表格),並於申請表內標明的預定更改日期不少於7個曆日前,以郵寄、速遞、親身或在網上遞交本處。 土地註冊處電子提示服務 作為業主的你,土地註冊處的「物業把關易」是你的精明選擇。 如有任何意在將你的物業在你不知情下出售或抵押的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這項服務有助你更早知悉,讓你可採取適當行動如徵詢律師意見,從而讓你安枕無憂。 由於網上查冊中心() 的電子查冊系統與註冊易系統是兩個獨立的系統,因此對使用網上查冊中心同一個用戶名稱及密碼並沒有規限,只要符合註冊易系統用戶名稱及密碼的規定便可以。 用戶名稱由8-12個大寫字母或數字組成,密碼則是8-16個具有字母 (有大小寫之分) 及數字的組合。

有關詳情以及可透過「註冊易」或香港政府一站通交付的新涵蓋的文件,請參閱公司註冊處對外通告第2/2022號。 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新發牌制度已於2018年3月1日生效,任何人在香港經營或擬在香港經營信託或公司服務的業務,都必須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申請牌照。 另外,有關公司須識別和保存實益擁有權的最新資料,以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的新規定,亦已於同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