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租計算方法2024詳盡懶人包!(震驚真相)

「最後繳款日期」通常是每季的第一個月,即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的最後一天(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評估用以釐定地租的應課差餉租值時,所採用的基準跟差餉的相同。 地租額相等於物業應課差餉租值的3%,並會按照應課差餉租值的變動而調整。 因此,應課差餉租值如在重估時有所修改的話,應繳的地租額亦會相應調整。

下表列出了有關擁有人或使用者限制的部份寫法,不同的組合會產生各種各樣的限制,亦機會幾種限制都同時列在公契內,去保障或規限各持份者,持份者可以是住宅業主、車位業主或屋苑住客。 違反公契條款,除了有機會收到法團或管理處的警告信或律師信外,甚至會被「釘契」。 針對2027年大限,政府表示有清晰明確政策來處理土地契約續期事宜。 根據《基本法》第123條,針對到期的土地契約,政府可全權酌情決定續期50年而無須補繳地價,惟須每年繳納租金,相當於應課差餉租值3%,租金其後會隨應課差餉的改變而調整。 政府表示,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地政總署也按上述政策處理到滿土地契約續期事宜,絕大部分均獲續期,故在土地行政上,2047年不是一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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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因各種原因未能安裝獨立電箱,管理處便可需設立分錶去評估用戶的用電度數從而要求用戶「夾」回相應的費用,而這個「夾」電費的程序是否違返了轉售電力的規定亦是一個疑問。 「地租」由「差餉物業估價署」徵收,只要購入的物業屬新界續期用地、或在1985年5月27日後獲批、或在這日子後續期的土地契約,每年差估署也會按照物業「應課差餉租值」徵收3%。 也因為「應課差餉租值」在每個財政年度會被重估,隨著近幾年樓市水漲船高,租值不斷向上,故「應課差餉租值」也會跟隨上升,小業主也要支付較高昂的「地租」。 若果遲交上述稅項,甚至未有繳交,會有甚麼後果? 據差估署資料,如果差餉/地租在最後繳款日期仍未清繳,則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可在差餉及地租額上加徵5%附加費。

地租計算方法

估價署署長負責根據《地租條例》徵收地租,而地政總署署長則負責追收欠繳地租的執法行動。 如土地的地租或其後徵收的附加費未有繳交,地政總署署長可循法律程序收回土地。 在《地租條例》中,有關估價署署長擬備新地租登記冊的指示、設定估價依據日期、地租登記冊所載的物業單位詳情、其形式和展示作公眾查閱的條文,與《差餉條例》中有關差餉估價冊的條文類似。 優惠地租,一般是象徵式金額,適用於根據《地租條例》規定,由新界原居村民自1984年6月30日起持續擁有的合資格業權。

地租計算方法: 地租率

然而,由於在辦理契約續期時出現空窗期,其原來的業主立案法團因而被凍結資產,無法轉讓予新法團,最後需要將舊法團清盤才能解決問題。 附件III亦訂明,除了短期租約和特殊用途的契約外,1997年6月30日以前期滿的不可續期土地契約,如承租人願意,均可續期至2047年6月30日止,無須補地價。 從續期之日起,每年繳納相當於當日該土地應課差餉租值3%的年租,此後,年租會隨應課差餉租值的改變而調整。 中國政府及英國政府於1984年12月19日簽署《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下稱《聯合聲明》)。 該聲明於1985年5月27日生效,而其附件III載列有關批出新土地契約及不可續期土地契約的續期事宜。 另一方面,原居村民或其父系合法繼承人(或祖、堂)自1984年6月30日起,如一直擁有舊批地段、鄉村屋地、小型屋宇或其他鄉郊土地,或於該日期以後獲批小型屋宇或遷置屋宇,可獲豁免繳交新地租。

  • 對於單一車位的按揭,有些銀行的取態會較為保守,例如,會要求車位是業主自用,即是車位屬於自住物業同一屋苑,或者跟買家工作地點相鄰才會考慮承按。
  • 不過有些例外的情況,相當可能是由於當初當初是一間住宅連同兩個車位出售,在發展商分契,又或者住宅業主自行分契時,將住宅跟車位樓契分成兩部份,一部份是住宅本身,另一部份是兩個車位。
  • 若港鐵需發展上蓋項目,則需向政府就相關項目土地補地價。
  • 1992年,行政局訂下了新界原居民或其直系親屬自住的村屋,可以獲得豁免差餉。
  • 如果不繳納地稅,即違反地契內的契諾,政府可因此收回有關物業。
  • 如不繳納地稅,即違反地契內的契諾,政府可收回有關物業。

香港的土地物業並非「永久地權」,而是由政府批租出使用許可權,因此要繳付地租。 地租的計法方式同樣來自「應課差餉租值」,徵收率為3%,以上述例子計,如年租值估計為$123,000,地租一年即為$3,690,按季徵收$922.5。 地租涉及較為複雜的香港住宅地契問題,目前九龍界限街以北及新界大部分的物業地契,均按《中英聯合聲明》,於1997年起自動續期50年,限期至2046年,須要繳交每年3%的地租。 地租計算方法 如果是港島區物業,若地契已到期,政府續期後亦需交地租,如薄扶林花園的地契於2005年到期,續期後即開始要交3%地租。 地租舊稱地稅,是香港政府向部份土地的承租人所徵收的稅項,不管物業是被佔用或空置,均須繳納。

地租計算方法: 地租條例下所評估及徵收的地租

之前亦提過英國物業買賣相對較保障買家利益,故此一旦沒查清楚購入問題物業,要賣走的難度亦會比在香港高。 除了無法賣出外,亦有機會在將來無法承造新按揭,導致於當前按揭固定利率期完結後被逼支付高昂的標準浮動利率。 目前就有不少英國業主因為大廈外層的問題而暫時無法承造新按揭而被逼支付標準浮動利率。 一般來說,租金包含管理費和差餉,而水電煤並不是包含在內,故要留意租約是否列明。

以500萬樓計算,印花稅是樓價的3%,即15萬元。 以上資料只是給予大家作為參考的,實際情況各異,故此建議大家必須於購買物業時仔細了解地租租約,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應該詢問律師意見。 大部份的租約都對露台使用上有限制(例如不能作儲物用途),但執行的嚴格程度各有不同。 而部份租約的露台並非屬於單位,而只是賦與一個使用權,但通常並無實質影響。

地租計算方法: 土地及物業單位的估價

即使原業主去世或因特別原因,亦可透過向房委會申請,未補價單位的業權亦可轉讓予其家人自住。 不過,如果業主有計劃將資助出售房屋單位出售,在目前法律的要求下,便必須補地價,才可於公開市場轉讓或出租。 繳款人士可透過電子方法繳付地稅,例如自動轉帳、銀行自動櫃員機、電子支票或電子本票、轉數快、「繳費靈」或透過各銀行及「繳費靈」在互聯網上提供的繳費服務。 地政總署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公布已根據《政府租契條例》(第 40 章),向受該條例管制的物業及其他若干物業,發出計至十二月二十五日為止,每年地稅超過一百元的半年度地稅繳款通知書。 假如某幅土地的地稅 / 地價尚未按個別單位分攤,地政總署轄下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下稱「本處」)會因應持有該土地不分割份數的業權人提出的申請, 分攤地稅 / 地價。

根據《聯合聲明》附件III的規定,香港政府在1985年5月27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間批出的新土地契約的租期不可超越2047年6月30日。 若買家透過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申請按揭保險,以做8至9成按揭,減少首期支出,便要繳交有關按揭保費,有關保費根據貸款的金額及年期會有不同,約為貸款額 1.15%至4.35%不等。 不過,保費其實可以計入按揭貸款額,由銀行一次過借出,買家不用一次過支付。 差餉的計算方式建基於政府的「應課差餉租值」,並乘以每年的「差餉徵收率」。 「應課差餉租值」並非由業主或單位租金所釐定,而是由政府所提供,不論單位是否正在出租或自用,也會有相應租值估價。

地租計算方法: 父親遺物業 兄弟爆供樓責任爭端 如何解決?【星之谷專欄 – 香港01】

如果租約不包水電煤的話,便要了解清楚水費、電費計算方法,有些物業設有獨立水電錶,可以抄低當時度數作為參考。 親身到場視察,了解物業真實一面,如物業內窗身是否滲水、甩灰等,最重要是預先問業主是否負責維修,抑或要租户自行維修,又如留意屋內是否有傢俬及電器,以便稍後向業主問是否列內租約內。 無論是連住宅合契或兩個或以上的車位合契,都有機會進行分契的動作,但必需要注意一點,就是大廈公契或副公契內有否註明屋苑內任何單位「業權不可分割」。 另外,分契的手續費並不便宜,需要律師甚至聘請測量師準備文件及圖則,每分一份業權(俗稱為「每一刀」),文件費及手續費最少都要萬多元。

然后根据房屋的新旧程度、朝向、层次等进行修正,求出房屋租金的一种方法。 1、 市场资料比较法应用在评估租金上,能选择的比较实例应为用于出租的比较实例房地产。 地租計算方法 通过对比较实例租金作情况、期日、区域和个别因素修正后,得出评估租金。 这里有一点应引起注意,所选择的可比实例应与所估对象在租赁合同(如租期长短、付款方式、责任)等契约内容具有一致性或相似性。

地租計算方法: 收費需求量不足

時至今日,差餉已為政府就房產物業徵收的間接稅,政府會按物業估價及計算其合理年租(即應課差餉租值),並按一個百分率徵收,現時差餉在2017至18財政年度的徵收率為5%。 費用是根據每月分別在高峰和非高峰用電時間內的最高需求量,以千伏安為計算單位,「高峰用電時間」需求量費用比「非高峰用電時間」為高。 這費用是根據每月分別在高峰和非高峰用電時間內的最高需求量,以千伏安為計算單位,「高峰用電時間」需求量費用比「非高峰用電時間」為高。 我們根據已公佈的工商客戶用電價目表來計算你要繳交的電費。 你可以利用這個用電計算機來計算應繳金額,以及了解賬單內各賬項的計算詳情。 再者,由於Freehold是可以買賣的,所以即使目前的Freeholder執行上比較寬鬆,亦不代表將來亦會一樣寬鬆,不同Freeholder對同一項目的收費亦可能有很大的差異。

由於本署負責執行《地租條例》,因此全權負責評估和徵收該類別的地租。 物業資訊網提供24小時服務,以便公眾隨時隨地可使用多功能中英雙語搜尋器,查閱差餉物業估價署持有的物業資料,並提供本署與土地註冊處已配對的物業地址以供參考。 又以今次紅磡「必嘉坊」為例,樓書列出物業橫跨了「第一地段」、第二地段」及「第三地段」,這又是否意味未來業主需要繳付三份「地稅」呢? 值得留意是,無論差餉和地租繳納人是否已提交反對新應課差餉租值的建議書,都必須在今年4月29日或之前繳交差餉地租。 若提出反對後,最終有關金額可獲削減,該修訂會追溯到今年4月1日起生效,多繳的金額會在日後的徵收通知書調整。

地租計算方法: 政府估算有滯後

這樣,較優等地的產品的個別生產價格低於社會生產價格的差額,便形成了一種穩定的超額利潤,轉化為級差地租。 地租計算方法 前者以土地肥沃程度不同和土地距離市場或交通線遠近不同為條件;後者以對土地的連續追加投資所形成的勞動生產率的差別為條件。 地租是勞動產品扣除生產投入維持勞動者生活必需後的餘額,其實質是剩餘勞動的產物和剩餘價值的真正形態。 美國當代著名經濟學家保羅 薩繆爾森則認為,地租是為使用土地付出的代價,因為土地供給數量是固定的,因此地租量完全取決於土地需求者之間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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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租户不經這位代理租住相關單位,需向原代理賠償佣金。 地租計算方法 由上述兩表得知,獨立車位貸款比住宅貸款的最低收入要求高1.44倍。 所以如有打算短期內買樓的話,要預留一筆資金將車位full pay 贖契,以釋放貸款能力去完成住宅按揭,在特定條件下,車位按揭的限制可以調整至與住宅睇齊,詳看下一節。

地租計算方法: 地租軽減運動と地租増徴問題

相對於例子1或2,有一個好處,就是在出售住宅單位後,業主仍然可保留車位。 但亦有壞處,假如有業主擁有一個住宅單位後,見到巿場上有車位放盤,他不可以直接購入該車位,而是需要同時購入另一個住宅單位才可。 假如有住宅業主當初是住宅連車位一齊購入,或先買住宅後買車位,後來只賣出了住宅而保留車位,仍然會受到這條條款所限,在公契的規限下不能繼續擁有車位了。 該名車位擁有人需賣出車位或重新買入另一位宅單位後才能符合有關要求。 不過在實際執行上,是有困難的,因拒絕外人購買(例子1.)容易,但要求擁有人賣出或放棄業權並不是容易的事情。 四、優惠地租,一般是象徵式金額,適用於根據《地租條例》規定,由新界原居村民自1984年6月30日起持續擁有的合資格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