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轉名印花稅2024詳細懶人包!(震驚真相)

但如果兩夫婦希望減省一點稅項,實情又有沒有方法? 因為稅務局有特殊豁免,其中只要「提名」一個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的近親簽定「轉讓契約」,不論他本身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均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而不是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值得注意,「近親」是有定義的,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 樓宇轉名沒有明文規定的實際期限,所以有些業主會無限拉長轉名期限以確保另一方不會即時出售物業,主要還是給自己一個保障。 不過如果在物業還沒正式甩名,供款人已經向銀行提交第二個物業的按揭申請,銀行在計算壓力測試時會連原本物業的按揭也一同計算,供款人必須有足夠的收入證明才可以通過銀行的審批。 假設母親名下有多個物業,只有其中一個是和兒子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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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個比方,貸款額是500萬,兩個人聯名購入,那麽所有聯名業主的信貸報告上都會顯示500萬。 信貸報告是不會因爲是兩個人聯名而分一半的比例來顯示的。 萬一沒有準時還貸款,那麽所有業主信貸報告的評級都會受影響。

夫妻轉名印花稅: 印花稅是什麼?

所有有限公司,不論其股東和董事的居民身分,在2012年10月27日或以後取得住宅物業,均須繳納「買家印花稅」。 某人若只持有由入境處發出的「核實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資格申請結果通知」,就「買家印花稅」而言,他/她並不能被視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近親的定義通常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及仔女。

2019年9月20日 – 雖然近日香港樓市受到不確定因素打擊(本地政治事件及貿易戰因素等),但影響並非如一些報道描述得那麼嚴重。 今年8月住宅物業銷售數字按月下跌15%,較去年同期亦低約15%。 不過,期內交投量較去年第三季的每月平均水平大增60%,反映市場對樓市仍然有信心,並正尋找入市時機。 由於物業業權已轉移,只是處於待辦狀態,而原先一方無權轉按或加按。 此時,原先一方只能默默地繼續供舊按揭,銀行亦不會call loan。

夫妻轉名印花稅: 近親轉讓,申請更高的按揭成數

值得一提,業主並非可隨意轉名給任何人,根據房署規定,獲轉讓居屋業權的新業主,須為已登記家庭成員,但若轉名情況是居屋業主逝世,而該業主又沒有任何已登記家庭成員,則可由非家庭成員繼承。 一經批准,房署允許業主以送贈方式轉名,不論是單名或聯名居屋,均以送贈形式進行。 換句話說,有關轉名不涉及任何金錢代價,亦即不涉及任何印花稅費用。 甩名涉及印花稅,居屋轉名印花稅,你又知多少? 要了解居屋印花稅,首先要分清未補價居屋與已補價居屋,皆因轉讓條件與方式大不同,千居將為你列舉以上兩個情況,詳解如何進行居屋轉名,以及如何計算印花稅。 由2016年11月5日起,「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分為第1部及第2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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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送贈人宣布破產,債權人有權要求索回送贈人破產前5年內的「送契樓」。 物業轉讓亦可能增加物業出售的難度,因為銀行可能不願意在該物業轉讓後5年內批出按揭申請予新買家。 這就是所謂「自製首置」,近年市場上錄得不少這類成交個案。 在港營商,買寫字樓還是租寫字樓是老闆們長年的議題。

夫妻轉名印花稅: 夫妻轉名印花稅10大好處

此外,政府亦多次在不同場合向社會各界解釋有關的政策理念及有關措施的執行詳情,而有關的需求管理措施亦被傳媒廣泛報道。 房屋署亦會繼續檢視提供予準買家的各類資訊,以確保其準確性。 夫妻轉名印花稅 政府於前年和去年推出多項樓市需求管理措施,包括加強額外印花稅、引入買家印花稅及雙倍從價印花稅,旨在應對熾熱的物業市場。 為優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置居需要,根據已刊憲的《2014年印花稅(修訂)條例》(《修訂條例》),香港永久性居民代表自己行事取得住宅物業者可獲豁免繳交買家印花稅。

由1992年1月31日開始,住宅物業買賣協議須按與不動產轉易契相同的稅率繳付印花稅。 在買賣協議按上述規定加蓋印花後,有關的物業轉易契只須繳付定額印花稅$100。 由1999年4月1日開始,物業轉讓印花稅將根據代價款額或價值的確實金額計算,而非用以往調高至最接近的$100後才計算的方式。

夫妻轉名印花稅: 「騎呢位」​一、轉名無限     按揭有限

如果你本身已擁有一個物業,又想再買多一個物業作投資或收租之用,你就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當中較高的稅率,即樓價的 15%。 如果你選擇透過近親轉讓的方式先出售業權,可豁免15%的從價印花稅,只需要按一般的物業印花稅繳稅。 夫妻轉名印花稅 第二種「甩名」,是物業原有按揭需要親人作擔保;但擔保人的身份,會影響到其本人入市,包括按揭成數會下跌一成、壓力測試標準收緊。 一般處理方式,是等待按揭借款人本身收入增加、按揭餘額下跌,可以不需家人作擔保後,自行轉按,順便移除家人的擔保人身份。

按上述例子,如果夫婦持有聯名物業,只要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臨約)後,丈夫把一半業權「甩名」給太太,然後到銀行申請按揭,待獲批並簽署貸款信後,才到律師樓辦理手續及繳付印花稅。 首先,內部轉讓容易,但都要留心按揭貸款問題。 以「甩名」為例,假設夫妻二人聯名擁有一個價值600萬元的單位,丈夫將舊有單位「甩名」予太太,而「甩名」印花稅按樓價一半,即300萬元去計算,妻子只須付4.5萬元,助丈夫重拾「首置身」。 但利嘉閣按揭代理董事總經理黃詠欣指出,一旦單位仍有按揭「跟身」,經內部轉讓時亦要重新申請按揭,換言之要為物業重新估值及銀行的壓力測試。

夫妻轉名印花稅: 業主不肯打釐印詳細攻略

問題是,既然聯名入市時,即一方為香港永久居民、而另一方非香港永久居民,只要大家是近親,也沒有持有物業,就可以用「從價印花稅」來計算,買家並不需採用相關「提名」方式入市而已。 如果丈夫買入的單位為300萬元,而丈夫本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且買樓前並沒有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他需要先支付300萬元的「從價印花稅」,相當於100元。 由於有聲音認為境外資金是本港樓價高企的主因之一,故特區政府在2012年10月27日起,針對境外買家徵收買家印花稅 。 所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在簽訂住宅物業的買賣合約時,便要額外繳交15%的買家印花稅 ,但根據《施政報告2022》的最新指引,合資格外來人才,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後,首置物業可退還買家印花稅。 不過,如果丈夫未完成轉名手續,並為第二層樓申請按揭,銀行便會將第一份按揭計算在壓力測試之內。 有聯名物業並以長命契形式同妹妹持有一個居屋單位,已經補地價, 並已經供完。

  • 樓宇轉名沒有明文規定的實際期限,所以有些業主會無限拉長轉名期限以確保另一方不會即時出售物業,主要還是給自己一個保障。
  • 《財政預算案2023》公布自2023年2月22日早上11時起調整首置印花稅稅階(下表),但關於實施時間仍待釐清,我們向稅局查詢後,綜合部份FAQ跟大家分享。
  • 因為「母子公司」只是「轉讓股份」,故只需支付很有限的稅項,變相成為合規避過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的好方法。
  • 由一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共同購入的住宅物業,而各人均是代表自己行事,無須繳納「買家印花稅」。
  • 值得注意,「近親」是有定義的,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

如果二人共同聯名持有物業,一同作為按揭的借款人,兩人的入息就可以一起合併計算。 如果二人均有工作收入,沒有特別大的欠債供款,正常情況下,聯名一定比一人按揭更易通過壓力測試。 至於如何定出所需繳付的印花稅呢﹖要考慮該聯名物業是「聯權共有」抑或是「分權共有」。 再者,任何經首置名義購入的住宅物業,其轉讓應加以限制。 首先,必須修訂首置定義,不論業權多少,曾經持有物業者應不可恢復首置身份,儘管他在另購物業時並無擁有任何住宅物業,亦不應再視為首置人士,才能杜絕「假首置客」的出現。

夫妻轉名印花稅: 計算印花稅(物業)

有了首次置業身份就可以用較平的第二標準稅率買新的物業。 不可,因為銀行不會做送贈契物業按揭,另外賣樓都不容易。 修訂條例規定,當買方或承讓人有證明令印花署署長(署長)信納他/她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是「代表自己行事」購入住宅物業,則署長可給予「買家印花稅」豁免。 由一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共同購入的住宅物業,而各人均是代表自己行事,無須繳納「買家印花稅」。 就印花稅而言,「住宅物業」及「非住宅物業」的分類是按照批准用途而非實際用途或給予物業的標簽或描述而定。 除非有文件(例如政府租契或佔用許可證等)證明該物業不可作住宅用途,否則,所有由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作為買家購入物業所簽立的文書均須繳納「買家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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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低於市價進行「甩名」或「轉名」,建議向銀行取回估價編號,或購買估價報告,一旦將來被稅局質疑轉讓價時,可以估價編號或估價報告作申辯理據。 雖然轉名是以買賣形式進行,但實際上不一定有金錢交易。 夫妻轉名印花稅 既然內部轉讓是以買賣方式進行,轉讓價可以自行釐定,而印花稅也是根據這個價格而計算,理論上轉讓價定得愈低,應繳印花稅便愈少,但要留意三點。

夫妻轉名印花稅: 夫妻轉名印花稅: 夫婦物業轉讓印花稅 【物業轉名】即睇2個避開印花稅案例!

前文提到即使送契樓成交價是零元,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送契樓不享免額外印花稅,如果是送贈日期起計 36 個月內放售物業,仍要支付額外印花稅。 要留意的是,送贈契或涉業權問題,有些銀行基於風險問題,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為 5 年內的物業按揭。 以聯名或個人名義持有物業的人士,可透過內部轉讓(出售)的方式,將持有物業的業權轉名給近親,例如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子女等。 「近親」的關係容許他們在業權轉讓時,豁免15%的買家印花稅,而只是按一般的物業印花稅繳稅。 完成業權轉讓(「除名」)之後,該人士就可恢復「未持有物業」的身分,倘若之後再度入市,可節省高達15%的「辣招」稅。

有關續租須注意事宜若你決定出售已出租物業,你須通知你的租客。 若租客沒有和新業主重新簽訂協議,原有租賃協議上的條款將繼續生效。 請注意跟租客及新業主釐清歸還租賃按金的責任。 根據行內朋友資訊,一般居屋基本裝修收費約 $600 一呎,乘以單位呎數大約可知道總使費。 如果想要有些特別的設計或想豪裝,每呎裝修費則更高,可去到 $800 至 $1000 一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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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應先到不同銀行估價,尋找估價最低的銀行。 部分銀行容許以估價行估價為基礎,再調低10至20%作為轉名價。 那如物業仍有按揭, 一般會由繼承人負責還款,除非遺囑另有安排,如由其他遺產作還款之用例如保險費。 即使送契樓成交價是零元或是價格遠遠低於市價,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絕對不可行的。 還有一點要留意,假設送贈者破產、送贈契或涉業權問題,有些銀行基於風險考量,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為 5 年內的物業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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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和孫兒不當作近親,但如父母已離世,則可向稅局申請祖父和孫兒的關係是近親,最終以稅局批核為準。 如果物業買入的時間很短,比如1-2年内轉名,稅局追討利得稅的機會便很大。 今時今日,若論保值及增值能力,無論如何一定是「磚頭」。 港樓神奇之處,在於過去十年長期處於升值狀態,只要物業升值到一定地步,即可重新承造按揭(即加按或轉按),以獲得流動資金,投資增值。

夫妻轉名印花稅: 夫妻聯名最常見

完成轉按後,原先的擔保人便也許「沒有為其他按揭物業借貸或擔保」的身份,置業時可以獲得「正常」的按揭成數、壓測標準。 大費周章的好處,是恢復「未持有物業」(俗稱「首置客」)的身份,再入市的話,支付印花稅會以「第二標準稅率」計算,而不需支付15%的第一稅率。 以上述例子中的已將物業售予太太的丈夫為例,他再入市購買一個600萬元物業為例,稅費支出是18萬元。

當然,上述近親首置的「組合技」亦可逆向操作,有樓業主可借無物業的近親首置買樓,日後再以內部轉讓方式低成本收回資產。 須要知道,內部轉讓物業將無視額外印花稅(SSD),即使業主在購置物業後24個月內轉讓予直系親屬,亦毋須繳交SSD,故投資者實無後顧之憂,可借親人之手無限首置。 舉例說,某業主持有一層價值600萬元的物業,如他希望另購相同價值的物業作投資,理論上須付相若樓價15%的從價印花稅,即90萬元。 但如他內部轉讓物業予其妻子,便可以首置客身份置業,新物業的印花稅僅為樓價的3%,即18萬元;而由於近親轉讓關係,其現有物業的「交易」亦即須付上3%的印花稅。 換言之,上述例子經近親轉讓後重新首置物業,所須成本僅為36萬元,避稅額高達54萬元。

其實居屋轉名能慳的稅,並不至此,當已重回首置身份的業主,買入第二層樓時,所需繳付的稅同樣是以第二標準稅率計算,而非轉名前的 15% 辣稅,實質上慳了兩次的印花稅。 在此列舉一個常見的慳稅例子,假設一對夫婦早年聯名購入一個居屋,若干年後,其中一名業主想購買另一層樓,但因本身已持有居屋業權,買第二層樓需繳付較高稅率(劃一 15%) 的印花稅。 夫妻轉名印花稅 除上述轉讓業權的手續費外,業主並須繳付一切有關轉讓業權的費用,例如房委會批契費、申請更改按揭貸款安排的手續費 (如適用)、厘印費及簽契費等費用。 獲發轉讓同意書後,業主須自行聘請律師辦理轉讓手續。 根據房委會現行政策,轉讓業權必須以不涉及金錢代價的轉讓契據形式辦理 (破產個案除外)。 律師須擬備一份轉讓契據初稿,交往房委會法律事務分處批核。

夫妻轉名印花稅: 印花稅幾時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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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轉名印花稅: 以「轉讓契」轉讓物業

另外,非近親轉讓不能獲豁免額外印花稅,如果A先生轉讓買入不足3年的物業予非近親的B小姐需繳付SSD。 如近親轉讓的單位仍有按揭,轉讓後申請按揭時,要求會與一般的按揭申請一樣,需交上收入證明等文件,銀行亦會安排壓測。 假設你和配偶聯名持有物業,你可先將業權轉讓至另一半後,你的另一半就可以重新申請按揭,享用新按揭成數,以實現套現。 舉例,如果丈夫買入的單位為300萬元,而丈夫本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且買樓前並沒有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他在簽署「轉讓契約」時,提名太太持有物業,而太太成為唯一持有物業的人士。

夫妻轉名印花稅: 銀行削按揭回贈 「 甩名 轉按 」有對策

免雙倍印花稅:可免去繳付15%的雙倍印花稅,只需按第2標準稅率去繳付從價印花稅,現金壓力大減。 不過,按證公司(HKMC)對首置定義頗有不同,後者要求賣家須完成賣樓手續,才可恢復首置身份並使用9成按揭,打算用9按買新物業的換樓人士務必注意。 另一例子是以遠低於市價轉讓,以繳付較低印花稅,不過稅務局有機會追回印花稅差額。 若非近親轉讓成交價過份偏離市價,有機會被視為送讓契,銀行未必會批核交易後5年內的按揭。 近親之間轉讓物業可以較低的第2標準稅率 (舊稅率)計算,即使對方原本已有物業,仍以舊稅率計算。 舉例丈夫持有一個800萬物業,並轉讓予妻子,即使妻子本身已有物業,仍只需繳交3%稅率,即24萬元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