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積金取回11大伏位2024!(小編貼心推薦)

你可從下列任何子賬戶中提取部分強積金累算權益,提取金額為每次最少港幣5,000元,每個財政年度內以12次為限(每年由七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費用全免。 计划成员患有相当可能令其预期寿命减至12个月或以下的任何疾病,并提供由注册医生或中医发出的医学证明书。 计划成员如向受托人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藉此提早提取强积金,可被检控。 积金局会主动抽查申索个案,如有怀疑,会作出调查及采取执法行动。

請注意遞交投資指示的截止時間、限期及投資更改的指定日期,有關您的計劃詳情請與僱主聯絡。 當僱主決定削減成員在職業退休計劃內日後可享有的權益或權利,而該計劃是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僱主必須向每位成員提供一次性選擇,保留在現有的職業退休計劃或成為強積金計劃的成員。 如需更改公司名稱或地址,請在更改公司名稱或地址後30天內通知我們,並提供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及/或公司名稱變更證明及/或其他相關註冊文件的核証副本 。

强積金取回: 移民潮|去年香港人口減少23,600人

積金局亦會透過入境事務處,翻查一些懷疑個案的申索人的出入境紀錄,核對他們所遞交予受託人的法定聲明中填報及聲明的離港日期,以調查他們有否訛稱自己永久離港。 因此,移民人士須提供其他證明文件,例如由移居地部門簽發的移民簽證文件、居留許可證等,以至移居地物業住址證明、電費和水費單等,讓強積金受託人確認申請人屬永久離港,才會發放強積金。 强積金取回 大家要留意,由於成員需要就每個強積金戶口提交獨立的申請提取表格,包括各一張法定聲明表格,所以要因應成員擁有的強積金戶口數目,預備足夠的聲明表格,並請監理法定聲明人士於每份聲明上簽署及蓋章。 Finder.com是一個獨立的比較平台和資訊服務,旨在為你提供作出更好決定而所需工具。

文章中提到,近年似乎多了打工仔打強積金主意,其中最普遍的是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理由,提早領取強積金。 强積金取回 我也提到上月份有一名打工仔,因訛稱永久離港,以圖取回強積金而被判入獄。 有業界人士聲稱,早年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審批相對寬鬆,成員只須作出宣誓,而毋須提供相關移民證明,也因此造成漏洞,但現時審批已收緊。

强積金取回: 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常見問題

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的醫學證明書,證明提取人永久不適合執行在完全喪失行為能力之前的最後一份工作的特定種類的工作。 提取人必須年滿60歲並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並作出法定聲明指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 積金局亦指出,由於計劃成員可能擁有多於一個強積金帳戶,申請人須向個別受託人提出申請,因此實際以永久離港原因申請提取強積金的人數估計少於申索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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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CRS規定,我們有責任確定所有客戶的稅務居住地,即使您的稅務居住地與持有賬戶所在地同樣於香港的客戶。 每個涉及重組投資組合指示將與其目前賬戶結餘分布比例相比較。 若新組合之分布比例低於目前賬戶結餘分布,有關基金轉換指示將視作進行轉出指示。 您賬戶內適當的基金單位將會沽出,並購入其他基金以達致您指示的新資產分布。 您可以提名一名或多名受益人,於受僱期間從該計劃中獲得您因身故而離職的累算權益。

强積金取回: 領取MPF強積金移民2022攻略

不過法例並無規定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而提前領取強積金的人士,不能再回香港工作,故不涉及欺詐,只是失去再以同一理由提早取回強積金的權利,卻不會有任何懲罰。 由於提取方法容易,加上沒有犯法顧慮,難免會有人濫用這提取條件。 一名民政事務處分區職員透露,近年多了巿民前來宣誓,平均每日十宗宣誓中,便有三宗是關於永久離開香港,他們都是拿? 回港再工作不算犯法 立法會議員兼積金局非執行董事譚耀宗表示,不排除有人會濫用此條件,尤其當強積金累積金額愈來愈大時。

  • 我們鼓勵你從額外自願性供款包括靈活供款提取資金前,先考慮你退休後的長遠財務需要。
  • 如果您已經是滙豐銀行現有客戶並可以登入網上銀行,您可以使用相同的登入憑據來查看您的職業退休計劃組合。
  • 僱員只要年滿60歲且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並作出法定聲明日後無意再受僱及自僱工作(即宣誓),便可選擇期以一次過或分期方式領回強積金。
  • 因此你应得到 $6,000 的扣除,即相等于每月 $500 。
  • 另外,在6種情況下,計劃成員可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包括提早退休、永久性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及死亡。
  • 當僱主已向有關僱員支付補薪款項(例如為了追溯較早時間所作的薪金調整而支付的款項),僱主需要向我們匯報補薪款項及提交「成員資料更改表」,並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支付相應的供款。
  • 【Now Sports】曼城中鋒賀蘭的女經理人皮雯達暗示,該挪威超級射手日後式會加盟皇家馬德里。

積金局備存曾以永久離港為理由而成功提取強積金的計劃成員紀錄冊,一旦發現可疑個案便會跟進和依法處理。 如新成員按計劃規則收取權益,「最低強積金利益」將轉移至強積金計劃,而任何超過「最低強積金利益」的累算權益可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提取。 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健全,就業人士參加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或稱強積金(MPF),為港人熟悉。 其實,積金局仍然提供 6 種「特定情況」,讓港人提早領取強積金(MPF)。

强積金取回: 移民提早領取強積金MPF注意手續程序事項:

然而,受到2020年COVID-19疫情打擊,強積金計劃的淨資產值截至2020年3月底減少至8680億港元。 截至2017年12月底,強積金資産淨值總計達8435億港元,扣除收費和開支後的投資回報為2674億港元、佔總資產近三分一。 截至2016年12月底,共有920萬個強積金戶口,每名強積金計劃的成員平均持有15.4萬港元;當中約3萬個戶口有累積超過100萬港元強積金,約14萬個戶口累積超過50萬港元,有87萬個戶口累積超過20萬港元。 隨着香港人口老化,2011年,65歲或以上人士佔總人口13%;2021年,所佔比例增至20%;預計到2041年,更會高達30%。 在強積金制度實施之前,香港社會約340萬的就業人士中,只有約三分一人享有退休保障。 在強積金制度實施以後,直至2012年為止,近九成就業人士已獲得某程度的退休保障。

  • 派息從資本中及/或實際上從資本中撥付代表提取部分原有投資或任何歸因於原有投資的資本增值。
  • 中国大陆的住房公积金:通常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社会团体的职工都必须强制储存住房公积金,基本储蓄比率为雇主和员工各5%,资金由各地方的公积金中心管理。
  • 由於處理需時,基金價格或會升跌,最終結餘可能與當初不同。
  • 為了省事,大多數香港移民選擇在離開香港之前該結算他們的強積金賬戶。
  • 根据强积金制度,雇员和雇主须按最低及最高入息水平,每个月分别向强积金受托人,注入有关雇员入息的5%或以上作为供款,自雇人士亦须以个人入息最小5%的作为强制性供款。
  • 若有任何人士涉嫌教唆供款人發假誓,而供款人與對方合作,即屬串謀詐騙,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一經罪成,最高可監禁 14 年。

將已填寫之表格及有關所需文件遞交給行政管理人作進一步處理。 僱主同時應儘早填寫並提交已由僱主和相關僱員雙方簽署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付款證明書」(INLS01)。 如果計劃成員不幸永久喪失行為能力,並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證明,已經不適合特定工種,可連同醫學證明及填妥表格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MPF)。

强積金取回: 移民提取MPF!永久離港取回強積金程序步驟、文件及需時

各區民政處地址及宣誓時段)、公證人、太平紳士等獲法律授權的人士面前作出聲明,並提交以上表格。 强積金取回 受託人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後,必須於30日內向申請人支付累算權益。 根據積金局規定,凡年滿60歲並已終止所有受僱及自僱工作人士,並宣誓作出法定聲明,表示無意再次受僱或自僱,便可以以提早退休為由,申請以一筆過或分期方式提早提取強積金累算權益。 如果成功提取強積金後,在65歲前再次受僱工作,便需要重新登記參與強積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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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其後返港及再次參加強積金計劃,亦不能再次以「永久離港」的理由申請提早取回款項。 若計劃成員成功提取強積金後改變主意,選擇不永久離開香港,如有證據顯示其宣誓屬虛假,積金局一樣可提出刑事檢控,任何人作出虛假聲明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 常見手法是,不法分子自稱代表某財務公司,可協助計劃成員提早取回強積金,並教唆計劃成員作出虛假法定聲明,向當局訛稱會永久離開香港而提取強積金,從而收取佣金或手續費。 不法分子近期更利用疫情,教唆計劃成員不用真正離境,只須向當局解釋因疫情關係令移民計劃受阻,更聲稱隨後會替其在內地做假文件,指內地公司營運不善而須回港,從而取消此前的宣誓。 有鑑近月因「永久離港」而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人士按季升72%,令市民更關注提早取回強積金計劃的申請資格、所須文件以及移民以外可提早取回強積金的其他情況。

强積金取回: 提取強積金5. 小額結餘

计划成员必须作出法定声明指已经或将会离开香港,亦无意作为永久性居民返回香港工作或再定居。 同时须提供令受托人信纳计划成员已获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证明。 連同已填妥的相關表格及所須文件,親身前往或郵寄至強積金受託人指定的郵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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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某雇员为雇主工作少于 10 年,而他因离职从强积金计划获取雇主为他作出自愿性供款所得的累算权益,根据他受雇时间的长短,可以计算其免税的部份。 计算方法是以 120 为分母,完整的工作月份为分子,然后乘予获取的累算权益。 雇员的薪俸税责任将会视乎他供款的性质和是在何种情况下提取款项。 欲了解在各情况下之薪俸税责任,请参阅”雇主在强积金和认可职业退休计划下的税务责任”。 一旦計劃成員已故身亡,該強積金(MPF)權益將作為其遺產一部分,因此這部分款項將須由遺產代理人、遺產管理官來提出申索。 您應考慮各項成分基金及預設投資策略所附帶的風險,您的投資/累算權益或會蒙受虧損。

强積金取回: 以下係你可以提早取回mpf強積金嘅6個方法:

因此,為針對強積「收費高、回報低」,有團體提出成立由政府帶頭成立「公共受託人」,以加強受託人在積金市場之間的競爭,以降低收費,讓更多打工仔可以從中受惠。 除了少數人士獲豁免外,該計劃強制18至65歲的香港僱員參與。 一般情況下,僱員要年滿65歲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回供款。 該局補充,過去3年,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理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有下降的趨勢。 有關申索數目由2017年的36,500宗,逐步下降至2018年的33,800宗及2019年的30,300宗。 總的來說,如果你決定永久離開香港並提前提取強積金,你需要分別向你的強積金受托人提交申請。

即使他們將來回到香港,再次參與強積金計劃,他們也不會以同樣的理由申請提取MPF強積金。 過去,一些市民因永久離開香港而兩次提取強額積金而被判處有罪,另一些人則因虛假或誤導性陳述而被定罪。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强積金取回: 永久離港需提交甚麼文件?

我們不就出版文內容是否準確、完整或最新作出任何明示或隱含的聲明、保證或擔保。 如申請人在海外居住,則需要在當地公證人或獲當地法律授權監誓或監理法定聲明的人士面前作出聲明,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 如申請人在香港,則可在民政事務總署的監誓員、公證人或太平紳士面前作出所需的法定聲明,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 做出聲明時申請人需攜帶香港身份證及已填好的法定聲明表格。 強積金(MPF)計劃的目的是為了協助就業人士而設的退休制度保障,讓港人為退休生活作好儲蓄,因此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港人年滿65歲時才可提取由強制性供款和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產生的累算權益。 答:根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指「有申請人改為長居內地,宣誓後已順利獲批。」+,但據網絡論壇,現時即使以回鄉證申請,部份公司有機會要申請人提供證明,包括獲聘公司合約等。

强積金取回: 投資課程101

因此計劃成員,不能依賴相關證件,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 雖然不可用BNO提早領回強積金,但仍有其他方法,可在65歲退休前領回強積金。 移民人士亦可因應移民目的地稅務條例,來決定提取強積金的合適時機。 例如全球徵稅的英國,會把退休金視作海外收入而課稅,但因香港與英國有避免雙重徵稅協定,所以移英後才提取與工作相關的強積金強制性供款也不需要向英國政府交稅(額外的自願性供款則有可能會被徵稅)。

强積金取回: 申請人居於海外

港交所宣布,本月13日起擴大互聯互通範圍,包括對符合有關條件在香港主要上市的外國公司股票將被納入港股通。 另外,滬股通和深股通股票標的範圍亦將擴大,將加入598隻上海上市股份及436隻深圳上市股票。 港交所行政總裁歐冠昇表示,滬深港通南北向同時擴容,對兩地市場和廣大投資者都是好消息,亦是交易所與內地合作夥伴和兩地監管機構緊密合作、精心準備的成果。 他提到,今年是互聯互通迎來重大優化的一年,將繼續與市場各方共同努力,進一步優化和拓展互聯互通機制,提升香港與內地市場吸引力,連接中國與世界,期望能在未來幾個月為大家帶來更多好消息。 强積金取回 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每名计划成员一生中只限以此理由提早提取累算权益一次。

强積金取回: 提取形式可討論  包括日後要求補回

即使您已根據美國政府《外國賬戶稅務合規法案》(簡稱「FATCA」)提供所需資料,您仍可能需就CRS提供額外資料,因為兩者是不同的法規,要求亦有所不同。 CRS 旨在確定客戶的稅務居住地,根據CRS規定,金融機構必須辨識稅務居住地有別於銀行賬戶及產品所在地的客戶,並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有關資料。 滙豐綜合公積金下的成員延續安排的特點,是可供合資格成員在終止參與僱主的退休計劃時,轉移並保留其權益於成員延續賬戶內。

强積金取回: 提取出强积金宣誓永远离开香港后,是否还可以回港工作?假宣誓会不会被检控?

如計劃成員並非真正永久離港,卻作出虛假聲明訛稱以「永久離港」為理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有關申索人已涉嫌違反《強積金條例》。 如有證據顯示其宣誓屬虛假,積金局可提出刑事檢控,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及監禁1年。 不過,申請人只有一次機會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提取強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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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強積金制度本身是規定計劃成員要年滿65歲,才可以選擇一筆過或分期提取強積金,從而協助打工仔為退休作儲蓄和投資。 但有六個特定情況,打工仔可提早提取強積金,包括:年滿六十歲提早退休、永久離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罹患末期疾病、小額結餘帳戶及死亡;而「永久離港」就是近年熱門提取強積金原因。 強積金計劃成員需要作出宣誓法定聲明,表示他們將離開香港,並無意返回香港作為永久居民或在香港工作和定居。 宣誓後,由主管法定人員簽署申報表,一般來如所需文件交齊後,移民人士可在30天內撤回強積金。

强積金取回: 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步驟

第一,就係當你夠65歲時,你可以一筆過或者分期咁提取強積金。 第二,如果你未夠65歲,你可以根據香港法例規定,在以下的特定情況下提早取回強積金。 打工仔提早領取強積金限制多多,永久離港是其中一個核准理由。 涉案被告於2007年便以永久離港為理由,向一間受託人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並成功取回款項。 假如申請人居於海外,可在香港以外的地方作出法定聲明,惟該聲明須在公證人或獲當地法律授權監誓或監理法定聲明的人士面前作出,並由他們在聲明上簽署。

如果滯留在香港被視為等同於居住在香港,你有機會不獲批。 你呢個情況唔符合提早取回強積金嘅條件,除非你永久離開香港(例如長居內地)。 其實如果你係冇辦法搵到長工而有呢個想法,就算取回強積金都係只能夠解決一段小時間。 發言人指出,裁判官判刑時強調強積金制度的設立,是為了提供僱員的退休保障,被告藉作出虛假及具誤導性的陳述,提早申索強積金,既違背立法的原意,亦屬嚴重罪行。 發言人提醒強積金計劃成員切勿以身試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000及監禁12個月。 注意:僱員只能使用此理由一次,日後將不能以較後離港日期再次提出申請,因積金局存有曾以永久離港為由而成功領回強積金的紀錄冊。

强積金取回: 法定聲明表格,並唔係填份Form咁簡單

大學時在美國作交換生,無意中認識了現時的老公,從相識到結婚,一共維持了好幾年的遠距誰戀愛。 過程是辛苦的,但苦盡甘來,在2020年的情人節,我們終於在美國結婚。 6月1日起,法定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強積金供款上限)是每年3萬元,而不再是2.5萬元。 換句話說,如果過去入息是每月30,000元,每月強積金供款是1,250元,但6月1日供款便會增至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