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餉地租2024詳盡懶人包!(持續更新)

有關通知書已計算季度的差餉寬減,每個評估差餉物業分別以1,500元和5,000元為上限。 另一種物業稅是地租,香港的土地一向設有租用期,即是土地的擁有權是由政府所有,並以政府租契租出,土地租用權餘下的年份不一,每年因「租用」而向政府繳交的款項,就稱為「地租」。 近日我們《胡.說樓市》也收到不少谷友表示,買樓遇著業主好大咬,部份臨場反價二、三十萬,覺得好氣餒,不知道應否跟追? 有谷友表示如果追價,就等於追出破頂價,思前想後,決定放手一搏時,單位已經被其他買家選購。 雖然俗語有說「寧買當頭起」,但當近日樓市爆發小陽春,一浸平價貨已被買家掃走後,緊接的放盤都傾向試高價,準買家都要計算清楚個人負擔能力,以及評估租務回報後再決定是否入市。

  • 據差估署資料,如果差餉/地租在最後繳款日期仍未清繳,則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可在差餉及地租額上加徵5%附加費。
  • 在第一次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差餉增加至每100元租金收17.5元。
  • 上述土地政策包括,由批租日期起計,新批土地契約的年期定為50年,惟新批作特殊用途契約及短期租約則除外。
  • 任何人士如不滿差餉估價冊的記項,可採用指明表格將建議書(表格R20A)在該年的5月31日或之前送達估價署署長。
  • 估價冊屬公眾資訊,所有人均可於網上搜尋差估署對單位作出的估值,是業主和租客判斷租金時,一個很值得參考的數字。

無論你是業主或租客,相信對差餉、地租兩項費用都一定不陌生。 特別當租客簽署租約前,都應先與業主商議好差餉地租和管理費到底由誰支付。 源自於 1845 年英治時代,當年的政府為了徵收費用用以支付當時營運香港警隊的開支,便開始徵收「差役餉項」,後來改稱為「差餉」。 現時,差餉(Rate)收入也用來支付公共照明系統、食水及消防等服務的開支。

差餉地租: 收租物業報稅攻略:「物業稅」、「個人入息課稅」

我們以一百萬貸款額做例子,若以息口2.375厘,拉到最長30年期供款,若供樓起首五年已採用「居所貸款扣稅」,累計有111,777元利息可申索扣減,拉勻平均一年22,355元。 去到第六年,剩餘本金供剩87.8萬,所以利息支出也有所遞減。 若第六至十年繼續申索,「扣稅額」開始跌穿每年少於二萬。 香港政府於1845年開始徵收差餉,《差餉條例》於1888年制訂。

差餉地租

問題是,在決定是否採用相關扣稅額時,就值得留意自己能否將「免稅額」發揮到盡,而背後第一個關鍵就是供款年期要夠長。 差餉地租 理據是按揭年期愈長,借貸人所需要繳付的總利息開支愈高。 若以現時息率2.375厘、最長30年期還款期計,倒轉推算,只要尚餘貸款額維持425萬元,你都可以食盡十萬元的「免稅額」;但同一筆貸款額計算,如果供款年期愈短,就未必可以用盡免稅額。

差餉地租: 地租登記冊

雖然差餉與地租的定義不同,但都是每個季度向業主收取的,金額是按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 (租值),乘以一個百分比計算;至於地稅,通常一年收取2次,視乎地稅金額及物業位置而定。 由於早期香港受到「割讓」與「租借」等形式佔據,不同區域的地契年期有別,因此只有部分地區物業,需要支付地稅。 無論你是業主,還是租客,都有機會要繳交差餉,學懂如何計算差餉,就能更安心地做好理財計劃。 如果對更多樓盤資訊有興趣,即上千居搜尋各區筍盤。

差餉地租

「累進稅」最高邊際稅率,比起一般標準稅率為高,因此要視乎收入多少而決定。 倘若業主堅持加息周期才使用「扣稅額」,息口又要上升幾多,第六至十年的「扣稅額」才可跟首五年「扣稅額」看齊呢? 答案是樓按要攀升至2.75厘,亦即較現息口有16%升幅才可以。

差餉地租: 地租減免2022|一類人可豁免繳交新地租

差餉物業估價署約需 1 個星期處理取消自動轉帳申請。 當取消自動轉帳的手續完成後,如帳戶尚有結欠,差餉物業估價署會向繳納人發出印有「自動轉帳已取消」的《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補發本。 自動轉帳取消後,繳納人須自行安排其他方法,按時繳交差餉及/或地租。 業主為新界原有鄉村原居村民或合資格的祖或堂,並根據《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獲豁免繳交新地租的新界鄉郊物業。 新界原居民所擁有的鄉郊物業,如符合《地租(評估及徵收)條例》第 4 條的要求,便可申請地租優惠。

你可以透過我們的裝修網取得最新裝修相關資訊,你亦可於我們的裝修學院網站的自我檢測專頁了解更多裝修工程及裝修風格的資料。 另外,部份新樓入伙時會向業主收取不同費用,包括特別基金收費、會所營運按金、額外預繳管理費及清理廢料費用(泥頭費)等,金額為住宅單位的1個月到數個月管理費不等。 另一方面,律師會到土地註冊處進行屋契註冊,費用會計算入律師費;一般律師費開支大約由3,000至10,000元都有,如果有相熟律師可能有優惠價,如果沒有可找地產代理推介。 差餉地租 買樓除了要儲夠錢俾首期外,其實還有不少開支,包括印花稅、經紀佣金、律師費、管理費按金、水電費按金,如申請按揭保險亦要另外支付保費。

差餉地租: 地租:每年租值的3%

地租也是按同一方法計算,就是每年租值 (應課差餉租值) x 3% (差餉徵收率),上述例子中,要交的地租為每年24萬 x 3%,就是$7,200,每季則要交$1,800。 差估署通常於季初發出徵收通知書,而有關款額須於每季第一個月(即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月底前清繳。 差估署通常於季初發出徵收通知書(差餉單),而有關款額須於每季第一個月(即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月底前清繳。 另外,2047大限亦影響到銀行按揭,因自2017年起批出的30年按揭,已觸及2047年。

差餉地租

如果某案例既要缴纳薪俸税,又要缴纳物业税,可以选择合并报税。 个人收入课税是指,个人所有收入进行合并报税,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和租金收入,且抵扣项目可以共用。 如果薪俸税抵扣项目后还有剩余,则合并报税可以抵扣部分物业税。 假設應課差餉租值是10萬元,即一年要繳交的差餉是5,000元,即每季交1,250元;而地租則是3,000元,每季繳交750元。 【上車準備】買樓5項隱藏開支 買樓一般涉及買賣合約、樓契及按揭契3份主要法律文件,律司費用大概為數千元或以上,律師費多寡視乎物業成交價及樓齡等因素而定,倘物業樓齡太舊,或… 【最齊.置業懶人包】買樓|租屋|按揭全攻略…

差餉地租: 地租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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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差餉物業估價署每年都會重估應課差餉租值,如業表或需交差餉的租客對估值有不滿,可以透過郵寄建議書(表格R20A)或電子表格(表格e-R20A)向署長提出反對。
  • 差餉正常會分四期,於每一季都會徵收,業主或租客會於每季初收到繳費通知,並需於1、4、7及10月底前繳交。
  • 在香港物业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私人物业,另一种为政府提供的公共房屋,而香港约有50%的人居住于公共房屋。
  • 豁免物業單位評估差餉的法定條文載於《差餉條例》第36(1)條。
  • 聲明﹕MoneyHero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 在香港,的確有部分物業的業主不用交地租。

香港最頂級的金融和商業區集中在港島,中環、銅鑼灣和金鐘的辦公室都因優越的地理位置和便利度而令寫字樓成交價和租金高企。 較為相宜的選擇是北角,不少辦公室都坐擁維多利亞港海景。 九龍區則豐儉由人,例如尖沙咀和紅磡價錢較高,但勝在交通方便甚至有開揚海景;至於長沙灣、荔枝角等地的辦公室則適合需要地方舒適、價格合理和地點相對方便的公司。 如果你不時需要到市區與客戶會面,新界區則可能會較為不便,然而新畀的租金遠比港島和九龍為低。 沙田、荃灣、大埔等區都有大量的辦公空間,由工業大廈單位到甲級商廈都有。

差餉地租: 我的「政府一站通」的「我的帳單」提供甚麼服務 ?

業主或租客所繳交的差餉,是就佔用物業徵收的稅項,這項稅收是政府正常收入的一部分,主要用於政府的公共服務開支,包括警隊、消防、醫療衛生和教育等。 其實港英政府早於1845年已開始徵收差餉,當時是用作支付「差役糧餉」,即為警察出糧,後期才逐步擴展至支持不同公共服務。 差餉物業估價署這個名稱大家都應該耳熟能詳。 對於大部分認識差餉物業估價署的人士都應該知道它們是大部分業主的包租公。

計算得出的應繳款額按四捨五入調整至最接近元的整數。 此外,你亦可透過填妥表格RVD1009作出書面查詢,每個物業記錄的查詢費用為81元。 【林鄭Plan】放寬按揭首期與供款指南 【施政報告2019】宣布放寬首次置業人士按揭成數,措施被視為樓巿首度「減辣」,新制度下置業門檻大幅降低,當中以600萬至1,000萬元的住宅… 差餉地租 印花稅的支付時限是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30天,即是說,在物業買賣正式交收前便要支付,因此買賣物業時,要提前準備好相關資金。 買家應確保其交易代表律師已核實擬購入物業的地稅已完全清繳,並無拖欠,或在完成交易當日安排由買賣雙方妥為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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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個人入息課稅中,「租金收入」扣減之前幾個細項後,出租物業利息支出也可以扣減,但物業稅則不可以。 跟「居所利息貸款利息」不同,這裡沒有年期限制,而且沒有上限,扣減後作為入息一部份被政府評稅。 差餉地租 如果業主選擇將收租物業報「物業稅」,他需要繳交多出稅項呢?

本處根據《地稅及地價(分攤)條例》(第 125 章)的規定,釐定分攤的款額。 地契賦予前業權人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包括向租客收取租金的權利)均會終止,政府可出租或出售有關物業,前業權人無權得到任何款項或補償。 政府會採取一切可行的方法追討欠款,包括透過法律程序向業權人採取執法行動,以及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 126 章]收回有關物業。 倘每年地稅為 $100.00 以上,每年發出一次。 《新界土地契約(續期)條例》[第 150 章] 1.

差餉地租: 按揭保費

地租舊稱地稅,是香港政府向部份土地的承租人所徵收的稅項,不管物業是被佔用或空置,均須繳納。 業主所繳納地租或地稅的款額是固定的,抑或會隨應課差餉租值的變動而改變,要視乎有關物業的土地契約所屬類別而定。 除了業主為新界原有鄉村原居村民或合資格的祖或堂,所有位於新九龍及新界的土地承租人均屬地租的徵收對象。 除此之外,基於1997年主權移交的安排,1985年5月27日或以後獲批或獲續期土地契約的港島和九龍物業也改為徵收地租。 差餉的計算方式建基於政府的「應課差餉租值」,並乘以每年的「差餉徵收率」。 「應課差餉租值」並非由業主或單位租金所釐定,而是由政府所提供,不論單位是否正在出租或自用,也會有相應租值估價。

差餉地租: 帳目查詢

因這些地區的土地只屬租借性質,所以港英政府需另立法源去確立在這地區收取稅項。 故在這些地區所批出和賣出的土地繳交的,便是為「地租」,有別於按其他法例而徵收的「地稅」。 應課差餉租值是假設物業在一個指定估價依據日期空置出租時,按年出租,估計可得的年租。 在評估租金時,必須假設租客承擔支付一般由租客支付的所有差餉及稅項,及業主承擔支付地稅、修葺費、保險費,以及維持該物業於能得到該租金的狀況所需的其他開支。

差餉地租: 電子差餉地租單服務有什麼優點?

從續期之日起,每年繳納相當於當日該土地應課差餉租值3%的年租,此後,年租會隨應課差餉租值的改變而調整。 中國政府及英國政府於1984年12月19日簽署《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下稱《聯合聲明》)。 該聲明於1985年5月27日生效,而其附件III載列有關批出新土地契約及不可續期土地契約的續期事宜。 反對通知書(表格R23A/B/C)可郵寄或以專人送遞本署。

一般來說,全港所有房產物業均須根據《差餉條例》(第116章)評估差餉。 香港大部分物業,包括公共房屋在內,都需要繳交差餉,只有部分用作務農的土地及建築、新界村屋、丁屋,因為歷史原因而可獲豁免評估差餉。 相關措施,在1998年的財政年度開始實施,起首只提供5個課稅年度的扣稅計劃,其後一直延長。 在《2017財政預算案》,政府再由15個課稅年度,延長至20個課稅年度,扣稅上限100,000元。

除了自住供樓利息可以扣稅,買樓收租一樣有稅可扣。 買樓收租,業主有機會以「物業稅」、或者「個人入息課稅」來評稅,但很多時業主也會苦惱於採用哪一種報稅方式。 一般來說,在填寫報稅表時,你只要在出租物業報表上,第一份中「選擇個人入息評稅」一項加上剔號,以及需要在「個人入息課稅報表」內的第8項,填上所付利息,稅局會自動計算兩者方法,何者對繳稅者更有利。 有些人會把差餉列為直接稅,但是差餉本質上是間接稅。 因為差餉是以物業的估值作計算,不是以出租的價格作計算,所以是據業主資產作計算,並非收入。

差餉地租: 豁免情況

不繳納地稅即違反地契內的契諾,政府可因此收回有關物業。 該收回物業行動,會令物業的業權出現問題,以致影響業權人出售有關物業。 地政總署每年在五月和十一月份均會發出約 220,000 份繳納地稅通知書。

如果不繳納地稅,即違反地契內的契諾,政府可因此收回有關物業。 簡單而言,承租人須向政府繳付地租,以換取在地契文件所指明年期內,可佔用土地的權利。 順理成章,各單位業主從發展商購入物業,地租轉由各業主支付。

原來當估價署署長在 3 月公布估價冊後,如任何人士反對有關估價冊的記項,可填妥差估署網頁上的表格,向差估署署長提出「建議」或「反對」,讓當局再次審查。 顧名思義,差估署其中一項工作,就是管理差餉及地租相關事項。 在差估署網站上,詳細解釋了差餉及地租的由來、收費標準、何時繳交款項等資料。 如繳納人在繳款月份(即 1、4、7 和 10 月)的 24 日或以後提出申請,差餉物業估價署將不能在該季度最後繳款日之前取消自動轉帳指示。 那麼有沒有業主是差餉及地租都不用交的呢? 因為歷史原因,新界鄉村的村屋和新界原居民擁有的丁屋,可獲豁免繳交差餉和地租。

在申請扣除差餉時,請確保地租不包括在內,以免填報不確資料。 土地審裁處接受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採用建築成本法,評估一幅發展用地的應課差餉租值,以便按照香港法例第515章的要求評估地租。 估價署署長負責根據《地租條例》徵收地租,而地政總署署長則負責追收欠繳地租的執法行動。 如土地的地租或其後徵收的附加費未有繳交,地政總署署長可循法律程序收回土地。 此後,隨應課差餉租值的改變而調整租金。

差餉地租: 網上查詢差餉及地租帳目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123 章),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獲授權向建築物的擁有人發出命令,規定在有關建築物標示獲編配的門牌號數。 任何人士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32 條所發出的標示命令,即屬違反《建築物條例》第 40 條,而一經定罪,可處罰款 2,000 元及監禁 6 差餉地租 個月。 香港的私人土地一般由政府以「批地」形式,即以政府租契(前稱「官契」)租出。